[实用新型]一种新型艺术设计工作台有效
申请号: | 202120677437.4 | 申请日: | 2021-04-02 |
公开(公告)号: | CN21522599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1 |
发明(设计)人: | 刘钧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钧 |
主分类号: | A47B83/04 | 分类号: | A47B83/04;A47B13/02;F21V3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喆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16 | 代理人: | 李青 |
地址: | 355000 福建省宁德市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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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艺术设计 工作台 | ||
1.一种新型艺术设计工作台,其特征在于:包括桌板(1)、设置于桌板(1)底部的支架(2)以及设置于桌板(1)上的旋转部;
所述支架(2)上设有限位杆(3),所述限位杆(3)的延伸方向与桌板(1)的长度方向一致;
所述桌板(1)两端对称设有L型固定板(4);
所述旋转部包括放置架(5)、固定块(6)、弹簧(7)以及与桌板转动连接的限位槽板(8),对称设置的所述固定块(6)与对称设置的所述L型固定板(4)在同一条直线上,所述放置架(5)上的两端与L型固定板(4)转动连接,所述固定块(6)垂直连接于桌板(1)且位于放置架(5)与限位槽板(8)之间,所述限位槽板(8)的开口方向朝向固定块(6),所述弹簧(7)两端分别固定连接于限位槽板(8)以及L型固定板(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艺术设计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L型固定板(4)固定设置于桌板(1)两侧的后部;所述放置架(5)的旋转半径大于桌板(1)沿宽度方向的边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艺术设计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为X型,所述限位杆(3)穿过支架(2)的交汇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艺术设计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杆(3)两端设有限位槽(9),所述限位槽(9)与放置架(5)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艺术设计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置架(5)上设有隔层(10),所述隔层(10)为两层且平行布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新型艺术设计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隔层(10)底部设有照明灯(11),用于工作时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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