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智能执法记录仪有效
申请号: | 202120783343.5 | 申请日: | 2021-04-16 |
公开(公告)号: | CN21462717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05 |
发明(设计)人: | 丁鹏;贾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人人平安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分类号: | H04N5/76;H04N5/225 |
代理公司: | 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728 | 代理人: | 刘英 |
地址: | 100089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便携式 智能 执法 记录仪 | ||
1.一种便携式智能执法记录仪,包括本体(1)和减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1)的顶部活动连接有摄像头(2),所述本体(1)的内部活动连接有第一固定块(5),所述本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第一竖杆(6),所述本体(1)的左侧活动连接有滑动杆(7),所述滑动杆(7)的底部活动连接有第二竖杆(8),所述第二竖杆(8)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滑动块(9),所述本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第二固定块(10),所述第一竖杆(6)的右侧活动连接有第一减震弹簧(11),所述本体(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二减震弹簧(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智能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2)的左右两侧固定连接有曝光灯(201),所述本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接收转换装置(3),所述接收转换装置(3)的底部与发送装置(4)的顶部电性连接,所述本体(1)的右侧固定连接有元器件盘(13),所述本体(1)的内部活动连接有电源线(14),所述电源线(14)的底部与CPU(15)的顶部电性连接,所述电源线(14)的底部与电阻元件(16)的顶部电性连接,所述本体(1)的底部活动连接有操作键(17),所述本体(1)的左侧活动连接有摄像键(18),所述本体(1)的左侧活动连接有拍照键(19),所述本体(1)的左侧活动连接有录音键(20),所述本体(1)的背面固定连接有挂扣(2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智能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1)有前后两部分,所述本体(1)的上面有卡扣,所述本体(1)的前半部分安装有减震装置,所述减震装置包括第一减震弹簧(11)和第二减震弹簧(12)。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智能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转换装置(3)的顶部与摄像头(2)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发送装置(4)的底部与本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所述摄像键(18)的内部与接收转换装置(3)的处理部分电性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智能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杆(7)的左侧与本体(1)左侧的上半部分固定连接,所述滑动杆(7)的底部与滑动块(9)的顶部滑动连接,所述第一竖杆(6)的右侧固定连接有横杆,所述横杆与元器件盘(13)的左侧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智能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CPU(15)与电阻元件(16)电性连接,所述操作键(17)有多个,所述操作键(17)分为暂停键和开始键,所述挂扣(21)上有多级摩擦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人人平安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人人平安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20783343.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钻头加工用可调式夹具
- 下一篇:一种便于移动的电缆分支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