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机制木炭副产品木杂酚的回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1010993.2 | 申请日: | 2021-05-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5463070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1 |
发明(设计)人: | 周信旺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池市古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00 | 分类号: | B01D53/00;B01D5/00;C10B5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坤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91 | 代理人: | 赵红霞 |
地址: | 547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城东新区***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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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机制 木炭 副产品 木杂酚 回收 装置 | ||
1.一种机制木炭副产品木杂酚的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炭化炉组件、导气管组件、冷却箱(11)、储液箱(13)和风机(14),所述炭化炉组件的下侧固定安装有导气管组件,所述导气管组件远离炭化炉组件的一端与冷却箱(11)固定连接,所述冷却箱(11)的下表面一侧固接有联通管道(12),且冷却箱(11)通过联通管道(12)与储液箱(13)相连通,所述储液箱(13)远离联通管道(12)的一端固定安装有风机(14),所述风机(14)远离储液箱(13)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出风管(15),所述风机(14)通过出风管(15)与烟囱(16)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机制木炭副产品木杂酚的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炭化炉组件包括炭化炉一(1)、炭化炉二(2)、炭化炉三(3)、炭化炉四(4)和炭化炉五(5),且每个炭化炉的结构均一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机制木炭副产品木杂酚的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气管组件由导气管一(6)、导气管二(7)、导气管三(8)、导气管四(9)和导气管五(10)构成,每个导气管均与对应的炭化炉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机制木炭副产品木杂酚的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气管一(6)、导气管二(7)、导气管三(8)、导气管四(9)和导气管五(10)的管内固定设置有过滤网一,便于在导入烟气的同时防止木屑随着烟气进入到冷却箱(11)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机制木炭副产品木杂酚的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液箱(13)的下侧设置有冷却液,且冷却液的上侧设置有分隔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机制木炭副产品木杂酚的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烟囱(16)的内部设置有净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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