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模具的排气装置及鞋模具有效
申请号: | 202121198106.9 | 申请日: | 2021-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492672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30 |
发明(设计)人: | 黄志敏;林荣隆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泉州市嘉隆模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45/34 | 分类号: | B29C45/34;B29L31/50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潭思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21 | 代理人: | 程昭春 |
地址: | 362100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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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模具 排气装置 | ||
1.一种模具的排气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鞋模内仁,所述鞋模内仁上开设有第一排气槽;
所述第一排气槽包括与鞋面型腔相连通的第一排气凹槽部、与所述第一排气凹槽部相连通的第二排气凹槽部以及设于所述第二排气凹槽部的两侧并与所述第二排气凹槽部相连通的第三排气凹槽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模具的排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排气凹槽部的深度大于所述第一排气凹槽部的深度;所述第三排气凹槽部的深度小于所述第二排气凹槽部的深度,且所述第三排气凹槽部的深度大于所述第一排气凹槽部的深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模具的排气装置,其特征在于:两所述第三排气凹槽部对称设置在所述第二排气凹槽部的两侧。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模具的排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排气凹槽部的整体长度为所述第一排气槽的整体长度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之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模具的排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排气凹槽部的整体宽度为所述第一排气槽的整体宽度的四分之三到五分之四之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模具的排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排气槽的整体长度为30-35mm,第一排气槽的整体宽度为7-10m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模具的排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排气凹槽部和第三排气凹槽部均为弧形凹槽。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模具的排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排气凹槽部中间的深度在3.5-4.0mm,所述第三排气凹槽部中间的深度在0.8-1.2mm,所述第一排气凹槽部的深度在0.4-0.6mm。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模具的排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排气槽位于所述鞋模内仁上用于形成鞋口一端的中部。
10.一种鞋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鞋模具使用如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排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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