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备安防机构的商业展具有效
申请号: | 202121202251.X | 申请日: | 2021-06-01 |
公开(公告)号: | CN21471179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16 |
发明(设计)人: | 倪明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富迪商业展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F7/00 | 分类号: | A47F7/00;A47F3/00;A47F5/10;G08B13/04;G08B7/06;H04N7/18 |
代理公司: | 杭州兴知捷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338 | 代理人: | 董建军 |
地址: | 3111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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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备 机构 商业 | ||
1.一种具备安防机构的商业展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柜体(1)和展台(2),所述柜体(1)的下方设置有底座(3),所述柜体(1)上设置有支撑板(4),所述展台(2)的一侧设置有挡板(5),所述支撑板(4)的上方设置有软垫(6),所述展台(2)上设置有外壳(7),所述外壳(7)的内部设置有减震层(8),所述柜体(1)上设置有柜箱(9),所述柜箱(9)的内部设置有防水层(10),所述柜体(1)内部设置有电机(11),所述柜体(1)内设置有接收线(12),所述接收线(12)的一侧设置有蜂鸣器(13),所述展台(2)内设置有固定支座(14),所述固定支座(14)的一侧设置有信号器(15),所述信号器(15)的一侧设置有摄像头(16),所述摄像头(16)的一侧设置有信号灯(17),所述固定支座(14)的底部设置有卡块(18),所述固定支座(14)的另一侧设置有导线(19),所述挡板(5)上设置有固定滑块(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安防机构的商业展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展台(2)的尺寸大小小于柜体(1),所述展台(2)内嵌于柜体(1)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安防机构的商业展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7)的尺寸大小大于减震层(8)大于展台(2),且展台(2)、外壳(7)和减震层(8)均由玻璃钢制作而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安防机构的商业展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线(19)与接收线(12)相连,所述柜箱(9)的尺寸大小大于防水层(10)大于柜体(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安防机构的商业展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4)与软垫(6)为活动连接,所述支撑板(4)和软垫(6)通过固定滑块(20)与柜体(1)活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安防机构的商业展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灯(17)的尺寸大小小于摄像头(16),且信号灯(17)设置于摄像头(16)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安防机构的商业展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座(14)的尺寸大小与信号器(15)相等,所述固定支座(14)通过卡块(18)与展台(2)活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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