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杀菌且使用时不留黑印的钛筷有效
申请号: | 202121255306.3 | 申请日: | 2021-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21519078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7 |
发明(设计)人: | 郭建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鸡市欧远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宋秀珍 |
地址: | 721013 陕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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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杀菌 使用 时不留黑印 | ||
1.具有杀菌且使用时不留黑印的钛筷,包括筷子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筷子本体(1)包括钛筷子杆部(1-1),所述钛筷子杆部(1-1)上用于与食物接触的下端设有银筷子尖头(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杀菌且使用时不留黑印的钛筷,其特征在于:所述钛筷子杆部(1-1)为实心钛杆结构,所述银筷子尖头(1-2)通过螺纹结合旋合在实心钛杆结构下端,或者所述银筷子尖头(1-2)通过焊接固定在实心钛杆结构下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杀菌且使用时不留黑印的钛筷,其特征在于:所述钛筷子杆部(1-1)为空心钛管结构,所述银筷子尖头(1-2)通过螺纹结合旋合在空心钛管结构下端,或者所述银筷子尖头(1-2)通过焊接固定在空心钛管结构下端。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具有杀菌且使用时不留黑印的钛筷,其特征在于:所述钛筷子杆部(1-1)整体采用纯钛材料制成。
5.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具有杀菌且使用时不留黑印的钛筷,其特征在于:所述钛筷子杆部(1-1)由下部钛筷子杆段(1-1-1)和上部握柄段(1-1-2)制成,所述下部钛筷子杆段(1-1-1)上端与上部握柄段(1-1-2)下端固定连接,所述银筷子尖头(1-2)固定在下部钛筷子杆段(1-1-1)下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杀菌且使用时不留黑印的钛筷,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钛筷子杆段(1-1-1)采用纯钛材料制成。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杀菌且使用时不留黑印的钛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握柄段(1-1-2)采用木材质或高分子合金材料制成。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杀菌且使用时不留黑印的钛筷,其特征在于:所述筷子本体(1)整体从上往下逐渐由粗变细。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杀菌且使用时不留黑印的钛筷,其特征在于:所述银筷子尖头(1-2)为999银材料,所述银筷子尖头(1-2)的长度为2mm-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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