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连续打桩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121357418.X | 申请日: | 2021-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5594000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21 |
发明(设计)人: | 纪海霞;姜凯先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国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7/08 | 分类号: | E02D7/08;E02D7/14;E02D7/16 |
代理公司: | 青岛清泰联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56 | 代理人: | 李阳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岛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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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连续 打桩 设备 | ||
1.可连续打桩设备,包括打桩基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打桩基座(1)顶部的右侧固定连接有安装座,所述安装座的顶部固定安装有驱动电机(2),所述驱动电机(2)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转动板(3),所述打桩基座(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位于驱动电机(2)左侧的支撑架(4),所述支撑架(4)的顶部铰接有摇摆臂(5),所述摇摆臂(5)的右端与转动板(3)之间铰接有拉动杆(6),所述打桩基座(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位于支撑架(4)左侧的U形状龙门(7),所述U形状龙门(7)的内侧滑动连接有连接板(8),所述摇摆臂(5)的左端与连接板(8)的顶部之间固定连接有钢索(9),所述连接板(8)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桩锤(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连续打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打桩基座(1)的顶部开设有通孔(11),所述通孔(11)位于桩锤(10)的正下方,所述通孔(11)直径大于桩锤(10)的直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连续打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U形状龙门(7)的内侧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有滑轮(12),所述钢索(9)绕接于滑轮(12)的外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连续打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U形状龙门(7)内壁的正面与背面均开设有限位滑槽(13),所述连接板(8)的正面与背面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滑块(14),两个所述限位滑块(14)相背的一端分别延伸至两个限位滑槽(13)的内部并与所述限位滑槽(13)滑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连续打桩设备,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限位滑块(14)相背的一端均转动连接有滚轮(15),两个所述滚轮(15)相背的一侧分别与两个限位滑槽(13)的内部滚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连续打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电机(2)的输出端设置有固定连接在安装座顶部的减速器,所述转动板(3)固定连接在减速器的输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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