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法律咨询的智能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121676736.2 | 申请日: | 2021-07-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5773792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08 |
发明(设计)人: | 王学梅;李翠英;汪晾;王度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主分类号: | H05K5/02 | 分类号: | H05K5/02;F16F15/067 |
代理公司: | 苏州拓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44 | 代理人: | 王云峰 |
地址: | 410131 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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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法律咨询 智能 设备 | ||
1.一种用于法律咨询的智能设备,包括固定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1)内部设置有驱动电机(2),所述驱动电机(2)输出端设置有主动齿轮(3),所述固定板(1)内壁设置有滑杆(4),所述滑杆(4)底部设置有从动齿轮(5),所述滑杆(4)顶部设置有智能外壳(6),所述智能外壳(6)内部开设有透音孔(7),所述智能外壳(6)内部设置有控制板(8),所述控制板(8)顶部设置有扬声器(9),所述智能外壳(6)外壁设置有支撑杆(10),所述支撑杆(10)外壁设置有限位杆(11),所述支撑杆(10)内部设置有旋转轴(13),所述旋转轴(13)两端设置有限位轮(12),所述旋转轴(13)外壁设置有连接块(14),所述连接块(14)外壁设置有显示面板(15),所述显示面板(15)内部开设有滑块(16),所述固定板(1)外壁设置有固定轴(17),所述固定轴(17)一端设置有转动轴(18),所述固定轴(17)与转动轴(18)通过复位弹簧(19)连接,所述转动轴(18)一端设置有吸盘(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律咨询的智能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齿轮(3)与从动齿轮(5)啮合连接,所述主动齿轮(3)的直径是从动齿轮(5)的直径的四分之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律咨询的智能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杆(4)与固定板(1)滑动连接,所述滑杆(4)的外壁与固定板(1)的内壁贴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律咨询的智能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轮(12)的外壁环形开设有多个凹槽,所述限位轮(12)外壁的凹槽与限位杆(11)的外壁贴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律咨询的智能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轴(13)与滑块(16)滑动连接,所述滑块(16)的内壁与连接块(14)的外壁贴合,所述滑块(16)的横截面为三分之二球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法律咨询的智能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轴(17)的数量设置为多个,多个所述固定轴(17)环形阵列于固定板(1)的外壁,所述固定轴(17)与转动轴(18)转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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