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炸篮把手组件有效
申请号: | 202121795451.0 | 申请日: | 2021-08-03 |
公开(公告)号: | CN215914213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01 |
发明(设计)人: | 吕挺;陈锡雁;梁郁庆;周垚垚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天喜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A47J45/07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11517 | 代理人: | 毕长生;王辰 |
地址: | 321404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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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把手 组件 | ||
1.一种炸篮把手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盛放食材的炸篮(1);
固定连接于所述炸篮(1)上的炸篮扣(2),所述炸篮扣(2)由一金属板件弯折成型,其两侧端部具有通过向内弯折金属板而形成的围边挡扣(2a),并且在其上端部具有向前弯折而成的折边(2b);以及
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炸篮扣(2)的把手(4),所述把手(4)由U型金属杆通过弯折而成型,所述把手(4)包括水平延伸的把握部(41)以及从所述把握部(41)的前端向下弯折延伸的扣接部(42);
所述把手(4)的扣接部(42)可拆卸地嵌入所述炸篮扣(2)的所述围边挡扣(2a)中,所述炸篮扣(2)上端的折边(2b)止挡所述把手(4)的扣接部(42)的向上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炸篮把手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扣接部(42)中具有通过金属杆弯折而向左右两侧凸出的弯折部(42a),所述弯折部(42a)的凸出顶点压紧于所述围边挡扣(2a)的内壁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炸篮把手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把手(4)从所述炸篮扣(2)拆下后且在在无外力施加的状态下,所述左右两侧的弯折部(42a)的凸出顶点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述围边挡扣(2a)的内壁面凹点之间的距离。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炸篮把手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把手(4)的把握部(41)上设置有隔热硅胶(4a)。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炸篮把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热硅胶(4a)中设置有多个孔洞。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炸篮把手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把手(4)的把握部(41)上还固定设有止挡扣(4b),所述止挡扣(4b)设置位于所述隔热硅胶(4a)的前方且靠近所述扣接部(42)。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炸篮把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炸篮把手组件还包括一自锁扣(3),所述自锁扣(3)由整体上呈U型的金属杆通过弯折而成型;所述自锁扣(3)在其一端具有圈孔状的套口(3a),在另一端具有半圆形的卡口(3b)。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炸篮把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自锁扣(3)位于所述隔热硅胶(4a)与所述止挡扣(4b)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炸篮把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自锁扣(3)的套扣(3a)套在所述把握部(41)的一侧金属杆上,所述自锁扣(3)的卡扣(3b)可脱开地与所述把握部(41)的另一侧金属杆卡合。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炸篮把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炸篮(1)的周壁的外侧面上设置有固定承接台(1c),所述炸篮扣(2)固定连接于所述固定承接台(1c)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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