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物流车厢的灭明火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1806382.9 | 申请日: | 2021-08-04 |
公开(公告)号: | CN215461563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1 |
发明(设计)人: | 程永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永铭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07 | 分类号: | A62C3/07;A62C31/00;A62C37/11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创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67 | 代理人: | 张力元 |
地址: | 528400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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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物流 车厢 明火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用于物流车厢的灭明火装置,包括容器装置、灭火芯和热敏线,其中所述容器装置固定于物流车厢内顶部,所述灭火芯设置于所述容器装置内,所述热敏线固定于物流车厢内顶部并且与所述容器装置内的灭火芯相连接,当物流车厢内的温度超过温度阈值时,所述热敏线将会自燃并引燃所述灭火芯,所述灭火芯被引燃后燃烧产生灭火气体以扑灭物流车厢内的明火,其可及时扑灭物流车厢内的明火。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灭火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物流车厢的灭明火装置。
背景技术
当前,快递物流已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伴随快递物流车运输货物类型多种多样,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货物成为诱发物流车火灾事故的导火线,如充电宝、电动车电池等货物。
针对上述场景的发生,目前仅能依靠人为干预,使用干粉等类型灭火器进行灭火。但人为干预的前提受货车司机主观意识、驾驶经验及身体传感等因素影响,当其感受到车身温度过热,预判可能是车厢起火才能进行人为干预。人为干预采取的行动是将车辆停在安全位置,取灭火器,对货物进行灭火。但受车厢装载率高,货物起火后浓烟较多等因素影响,导致司机无法第一时间判定起火点。仅能用灭火器对起火地方进行远喷,再带防毒面具/湿毛巾捂鼻进行卸货。若无法找到起火点/火势迅猛的情况下,仅能依靠消防队员处理。
等待人为扑灭明火存在物流车厢内火势迅猛蔓延难以扑灭和整车被烧毁的危险,即便通过人为扑灭明火也存在对灭火人员人身安全的危险。
综上,有必要提供一种用于物流车厢的灭明火装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现有相关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用于物流车厢的灭明火装置,其可及时扑灭物流车厢内的明火。
上述的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用于物流车厢的灭明火装置,包括容器装置、灭火芯和热敏线,其中所述容器装置固定于物流车厢内顶部,所述灭火芯设置于所述容器装置内,所述热敏线固定于物流车厢内顶部并且与所述容器装置内的灭火芯相连接,当物流车厢内的温度超过温度阈值时,所述热敏线将会自燃并引燃所述灭火芯,所述灭火芯被引燃后燃烧产生灭火气体以扑灭物流车厢内的明火。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温度阈值为160℃-180℃。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容器装置是采用金属铝制成的。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所述容器装置上设置有燃烧喷出孔,所述灭火芯设置于所述容器装置内并且其燃烧面朝向所述燃烧喷出孔。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还包括有螺钉,在所述容器装置上设置有连接部,所述螺钉一端穿过所述连接部后与物流车厢内顶部相连接以将所述容器装置固定于物流车厢内顶部上。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装有所述灭火芯的容器装置包括多个,间隔设置于物流车厢内顶部。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还包括喷水构件,其设置于物流车厢顶部,用于连接外部供水并向物流车厢内喷水以扑灭物流车厢内的明火。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热敏线包括表面披覆热敏材料的多芯或单芯线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至少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物流车厢的灭明火装置,其可及时扑灭物流车厢内的明火。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物流车厢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灭明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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