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摄像头组件及摄像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122053097.0 | 申请日: | 2021-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215897831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22 |
发明(设计)人: | 朱自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科尚易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5/247;A61H39/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鼎立东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51 | 代理人: | 陈佳妹;李芙蓉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经济***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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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头 组件 摄像 系统 | ||
1.一种摄像头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主体及摄像头;
所述支架主体在竖直方向上呈弧形结构,所述摄像头安装在所述支架主体中部或者上部,且所述摄像头安装在所述弧形结构的内侧;且所述支架主体中部及下部呈柱形结构,顶部呈预设角度的扇形,且扇形结构两个角度为圆弧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扇形结构的预设角度在30°-60°区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主体的顶部扇形结构内开设有容置腔,且所述支架主体的内侧开设有镜头槽,所述镜头槽与所述容置腔连通,所述摄像头组件内置或者部分设置在所述容置腔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头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发光光源,所述发光光源设置在所述支架主体的顶部,所述发光光源的照射方向朝下。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摄像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主体顶部内侧或者整体为透光材质。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槽在所述扇形结构内横向设置,且所述镜头槽为长圆孔,与摄像头前端结构相匹配。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摄像头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驱动部,所述驱动部设置在所述容置腔内,所述驱动部驱动所述摄像头在所述镜头槽内往复移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头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立柱;
所述立柱与所述支架主体下方固定连接,且所述立柱倾斜设置,倾斜方向与所述支架主体弧形倾斜方向相同。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摄像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主体及所述立柱的整体高度在1.5米-2米区间内。
10.一种摄像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摄像头组件,所述摄像头组件的数量为两个,且相互对称设置,且所述支架主体的弧形结构朝外设置,对称设置的两个所述摄像头间距在2-3米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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