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耳机充电盒有效
申请号: | 202122229884.6 | 申请日: | 2021-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6057431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15 |
发明(设计)人: | 何长毛;林力;杨勇;宋梦帆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鸣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H02J7/00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414 | 代理人: | 汪海琴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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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耳机 充电 | ||
1.一种耳机充电盒,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壳,所述外壳贯穿开设有外露槽;
充电组件,收容于所述外壳内;
标识组件,包括标识片和电连接于所述充电组件的指示灯,所述标识片包括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外壳内的基片和设于所述基片上的透光图案,所述基片面向所述外露槽,所述外露槽围设于所述透光图案外,且所述透光图案与所述外露槽用于依次透过所述指示灯发出的光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充电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组件还包括设于所述外壳内的支架,所述支架包括主体部和设于所述主体部上的第一凸沿;所述第一凸沿和所述主体部围合形成遮光槽,所述指示灯设于所述遮光槽内;所述基片背向所述外露槽的一侧可拆卸地设于所述第一凸沿上,并覆盖所述遮光槽。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耳机充电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组件还包括第一电路板,所述指示灯设于所述第一电路板上,所述第一电路板设于所述主体部和/或所述第一凸沿上,且电连接于所述充电组件;所述主体部、所述第一凸沿以及所述第一电路板围合形成所述遮光槽,或者,所述主体部及所述第一凸沿围合形成所述遮光槽。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耳机充电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还包括第二凸沿,所述第二凸沿设于所述主体部和/或所述第一凸沿上;所述第二凸沿和所述第一电路板共同限位于所述基片的四周,或者,所述第二凸沿限位于所述基片的四周。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耳机充电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组件还包括导光件,所述导光件限位于所述遮光槽内,所述基片背向所述外露槽的一侧还设于所述导光件上;所述导光件凹陷形成有收容槽,所述指示灯收容于所述收容槽内。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耳机充电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片的表面设有遮光层,且所述透光图案由所述基片镂空形成。
7.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耳机充电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组件包括:
第二电路板,电连接于所述指示灯;
充电触点,设于所述第二电路板上;
耳机座,所述耳机座开设有两个间隔分布的耳机槽,所述充电触点伸入所述耳机槽内,以电连接于耳机。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耳机充电盒,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座为透光结构;所述耳机座包括基座和设于所述基座上的安装部,所述耳机槽开设于所述基座上;所述基片限位于所述基座和所述安装部之间,且所述外露槽和所述透光图案之间设有所述安装部。
9.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耳机充电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包括底壳和铰接于所述底壳的盖体;所述外露槽开设于所述底壳,或者,所述外露槽开设于所述盖体,或者,所述底壳和所述盖体围合形成所述外露槽。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耳机充电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壳的端口处形成有缺口,所述缺口朝向所述盖体开设,以供所述盖体开闭所述底壳;所述盖体与所述缺口围合形成所述外露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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