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车辆违停识别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122380917.7 | 申请日: | 2021-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5450435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07 |
发明(设计)人: | 雷斯越;黄冉;苏元国;汤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云迈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17 | 分类号: | G08G1/017;G06V20/54 |
代理公司: |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0212 | 代理人: | 黄河 |
地址: | 400051 重庆市九龙坡***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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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辆 识别 系统 | ||
1.一种车辆违停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监控摄像终端,用于获取违停区域或划线停车区域的视频图像数据,且数据输出端与远端控制中心数据传输连接;
执法记录终端,由执法者携带;用于获取对应区域的视频图像数据,且数据输出端与远端控制中心数据传输连接;
管理执行终端,由管理者携带;数据输入端与远端控制中心数据传输连接,用于接收并显示远端控制中心发送的车辆违停识别结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违停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摄像终端包括拍摄端朝向对应违停区域或划线停车区域的监控摄像模块,与所述监控摄像模块的数据输出端数据传输连接的格式转换单元,以及与所述格式转换单元的数据输出端数据传输连接且与远端控制中心网络通信的第一通信模块。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违停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法记录终端包括执法主控模块,与所述执法主控模块的数据输出端数据传输连接且与远端控制中心网络通信的第二通信模块,以及与所述执法主控模块的数据输入端数据传输连接的摄像头模块。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违停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法记录终端还包括具有安装腔的执法终端壳体;所述执法主控模块、所述第二通信模块和所述摄像头模块均安装于所述执法终端壳体的安装腔内;所述执法终端壳体使用时背对使用者的一侧上设置有摄像窗口;所述摄像头模块的拍摄端与所述摄像窗口对应设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违停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法记录终端还包括设置于所述执法终端壳体安装腔内的夜视灯光模块和补光灯光模块;
所述执法终端壳体使用时背对使用者的一侧上位于所述摄像窗口旁侧的位置设置有夜灯窗口和补光灯窗口;所述夜视灯光模块的灯光发射端与所述夜灯窗口对应设置;所述补光灯光模块的灯光发射端与所述补光灯窗口对应设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违停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执行终端包管理主控模块,与所述管理主控模块的数据输出端数据传输连接且与远端控制中心网络通信的第三通信模块,以及分别与所述管理主控模块的数据输入端数据传输连接的显示模块、麦克风模块和扬声器模块。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违停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执行终端还包括具有安装腔的管理终端壳体;所述管理主控模块、所述第三通信模块、所述显示模块、所述麦克风模块和所述扬声器模块均安装于所述管理终端壳体的安装腔内;
所述管理终端壳体使用时正对使用者的一侧上设置有显示窗口、对讲窗口和听筒窗口;
所述显示模块的显示端与所述显示窗口对应设置;所述麦克风模块的语音输入端与所述对讲窗口对应设置;所述扬声器模块的声音输出端与所述听筒窗口对应设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违停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窗口设置于所述管理终端壳体的中部位置;所述听筒窗口和所述对讲窗口分别设置于所述管理终端壳体的顶部和底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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