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深管廊结构与主体结构回筑支撑提升构造有效
申请号: | 202122429270.2 | 申请日: | 2021-10-09 |
公开(公告)号: | CN215948213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04 |
发明(设计)人: | 孙壮;李奇志;黄俊;陈之;严国金;张洪庆;林秀聪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E02D29/045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04 | 代理人: | 周娓娓;晁璐松 |
地址: | 100070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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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深管廊 结构 主体 支撑 提升 构造 | ||
1.一种用于深管廊结构与主体结构回筑支撑提升构造,其特征在于:包括位于主体结构基坑(1)和位于主体结构基坑(1)内、自主体结构基坑(1)的坑底向下设置的深管廊基坑(2),所述主体结构基坑(1)的四周土体内设有主体围护结构(3),所述深管廊基坑(2)的四周土体内设有管廊围护结构(4),
所述主体结构基坑(1)内设有已施工的主体底板结构,所述主体底板结构由下至上包括已施工的主体底板垫层(5)和主体底板(6),主体底板结构在深管廊基坑(2)范围内断开,所述主体底板结构高于管廊围护结构(4),所述管廊围护结构(4)包括管廊内支撑,所述管廊内支撑包括管廊围护结构(4)的顶部设有的管廊第一道内支撑(41),所述主体底板结构临界深管廊基坑(2)的端部与管廊第一道内支撑(41)的顶部外侧之间增设有传力结构(7),主体底板结构通过传力结构(7)连通管廊第一道内支撑(41)形成传力体系,所述传力体系闭合深管廊基坑(2)范围内断开的主体底板结构,
所述传力结构(7)为临时构件,所述临时构件包括沿管廊围护结构(4)的顶部增设的一组管廊短柱(72),所述管廊围护结构(4)还包括管廊围护组合桩(42)和管廊冠梁(43),所述管廊短柱(72)沿管廊冠梁(43)的顶部间隔设置并与其固定连接,所述主体底板结构的内侧顶紧管廊短柱(72)的外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深管廊结构与主体结构回筑支撑提升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廊第一道内支撑(41)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侧管廊短柱(72)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深管廊结构与主体结构回筑支撑提升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廊第一道内支撑(41)竖向提升设置,管廊短柱(72)的顶标高、管廊第一道内支撑(41)的顶标高以及主体底板结构的顶标高平齐。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深管廊结构与主体结构回筑支撑提升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廊短柱(72)与管廊围护组合桩(42)上下一一对应。
5.根据权利要求2-4任意一项所述的用于深管廊结构与主体结构回筑支撑提升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力体系的传力路径为主体底板结构、管廊短柱(72)和管廊第一道内支撑(4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深管廊结构与主体结构回筑支撑提升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廊冠梁(43)连接各管廊围护组合桩(42)的顶部形成一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深管廊结构与主体结构回筑支撑提升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廊围护组合桩(42)为旋挖桩(421)与旋喷桩(422)的组合,其中旋挖桩为受力桩,旋喷桩位于旋挖桩之间形成止水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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