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消除共振的灯具组装结构及灯具有效
申请号: | 202122617442.9 | 申请日: | 2021-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6010752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11 |
发明(设计)人: | 徐晓东;段豪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21/02 | 分类号: | F21V21/02;F21V15/00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练逸夫 |
地址: | 516021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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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消除 共振 灯具 组装 结构 | ||
1.一种可消除共振的灯具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装盖、紧固组件、消振底座以及采用紧固组件装设在安装盖上的第一盖板;所述相向设置有用于相互对接的消振底座;所述消振底座设置有至少两个具一定倾斜度的凸起部,两所述消振底座之间通过凸起部抵接;组装时,消振底座转动调整凸起部的斜面抵接处,消除安装盖和第一盖板间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消除共振的灯具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振底座对接时通过凸起部之间随斜面抵接位置调节对接高度,所述对接高度最低小于所述安装盖和第一盖板间隙高度,最高时高于所述安装盖和第一盖板的间隙高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消除共振的灯具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部一边凸起高度最高,且凸起往相对一边沿一定斜率逐渐降低。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消除共振的灯具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振底座设置有两个凸起部,两所述凸起部沿消振底座轴心对称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消除共振的灯具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盖和第一盖板上对应设置有一个可以容纳消振底座的凹槽结构,所述消振底座限位安装在所述凹槽结构内。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消除共振的灯具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结构的深度与所述消振底座除凸起部外上下表面的高度相匹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消除共振的灯具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组件包括螺纹件和固定件,所述安装盖和第一盖板上设置有安装孔,所述固定件穿过安装孔和螺纹件对接,实现第一盖板在安装盖上的安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消除共振的灯具组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振底座为圆形塑胶件。
9.一种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可消除共振的灯具组装结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具为风扇灯,所述风扇灯上包括有风扇组件和灯源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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