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矿浆排放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2757052.1 | 申请日: | 2021-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216307428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5 |
发明(设计)人: | 闫常陆;刘耀光;裴斌;郭建新;唐绍义;慕园园;李强;宋立民;张鹏;赵文强;郭军;张同杰;丁俊峰;赵启东;杨海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17D1/13 | 分类号: | F17D1/13;F17D3/01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74 | 代理人: | 穆云 |
地址: | 014010 内***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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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矿浆 排放 装置 | ||
1.一种矿浆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管道和若干依次连通于所述主管道的支管;
相邻的所述支管之间且位于所述主管道上设置有主阀门,靠近所述支管与所述主管道的连通处设置有支管阀门,所述支管内连通有用于调节所述支管内的矿浆流速的消能孔板,所述消能孔板上开设有直径小于所述消能孔板直径的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浆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管的出口开口向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浆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消能孔板与所述支管焊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浆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阀门通过法兰与所述主管道相连通,并用螺栓固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矿浆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管阀门通过法兰与所述支管相连通,并用螺栓固定。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矿浆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管道与所述支管通过法兰连接或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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