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鱼眼镜头有效
申请号: | 202123055140.3 | 申请日: | 2021-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216351494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9 |
发明(设计)人: | 曾繁胜;何俊毅;梁伟朝 | 申请(专利权)人: | 舜宇光学(中山)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06 | 分类号: | G02B13/06;G02B13/00;G02B13/18;G02B13/14 |
代理公司: | 北京谨诚君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538 | 代理人: | 延慧;武丽荣 |
地址: | 5284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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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眼镜 | ||
1.一种鱼眼镜头,包括沿光轴从物侧至像侧依次排列的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一透镜(L1)、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二透镜(L2)、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三透镜(L3)、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四透镜(L4)、光阑(STO)、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五透镜(L5)、具有负光焦度的第六透镜(L6)和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七透镜(L7),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L5)的像侧面光轴中心至所述第六透镜(L6)的物侧面光轴中心的距离d56与所述第七透镜(L7)的像侧面光轴中心至像面的距离BFL满足以下关系:0.01≤d56/BFL≤0.0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鱼眼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L1)为凸凹形,所述第三透镜(L3)为双凹形,所述第六透镜(L6)为双凹形;
所述第六透镜(L6)为非球面透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鱼眼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L2)为凸凹形,所述第四透镜(L4)为凸凹形或双凸形,所述第五透镜(L5)为双凸形,所述第七透镜(L7)为双凸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鱼眼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L1)为球面透镜,所述第二透镜(L2)为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三透镜(L3)为非球面透镜,所述第四透镜(L4)为球面或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五透镜(L5)为球面或非球面透镜,所述第七透镜(L7)为非球面透镜。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鱼眼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L4)与所述第五透镜(L5)中至少一枚的阿贝数≥50。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鱼眼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L1)的焦距f1、所述第三透镜(L3)的焦距f3和所述第六透镜(L6)的焦距f6分别与所述鱼眼镜头的有效焦距f满足以下关系:-8.1≤f1/f≤-4.2;-5.4≤f3/f≤-2;-2.7≤f6/f≤-1.4。
7.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鱼眼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L2)的焦距f2、所述第四透镜(L4)的焦距f4、所述第五透镜(L5)的焦距f5和所述第七透镜(L7)的焦距f7分别与所述鱼眼镜头的有效焦距f满足以下关系:-3.8≤f2/f≤-2.1;2≤f4/f≤4.1;2.1≤f5/f≤3;1.7≤f7/f≤2.8。
8.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鱼眼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透镜(L7)的像侧面光轴中心至像面的距离BFL与所述鱼眼镜头的总长TTL满足以下关系:0.19≤BFL/TTL≤0.32。
9.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鱼眼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鱼眼镜头的总长TTL与有效焦距f满足以下关系:9.7≤TTL/f≤13.6。
10.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鱼眼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L5)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11与所述第六透镜(L6)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12满足以下关系:0.5≤|R12/R11|≤3。
11.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鱼眼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L3)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5与所述第七透镜(L7)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15满足以下关系:2.5≤|R5/R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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