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安全座椅ISOFIX下固定点装饰罩总成及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2123233453.3 | 申请日: | 2021-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6580226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24 |
发明(设计)人: | 曹鑫;张学安;廖和伟;王跃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港长城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N2/28 | 分类号: | B60N2/28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赵静 |
地址: | 215600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安全 座椅 isofix 固定 装饰 总成 车辆 | ||
1.一种安全座椅ISOFIX下固定点装饰罩总成(1000),其特征在于,包括:
装饰壳体(100),所述装饰壳体(100)内形成一端开口(120)的安装腔(110),所述安装腔(110)内适于设定待连接体;
装饰盖体(200),所述装饰盖体(200)的一端与所述装饰壳体(100)可转动地连接,所述装饰盖体(200)可打开所述开口(120)或闭合所述开口(120),所述装饰盖体(200)闭合所述开口(120)时遮挡所述待连接体;
所述装饰盖体(200)和所述装饰壳体(100)的一个上设有第一限位部(130),所述装饰盖体(200)和所述装饰壳体(100)的另一个上设有间隔设置的第一配合部(210)和第二配合部(220);所述装饰盖体(200)闭合所述开口(120)时,所述第一限位部(130)与所述第一配合部(210)限位配合;所述装饰盖体(200)打开所述开口(120)时,所述第一限位部(130)与所述第二配合部(220)限位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座椅ISOFIX下固定点装饰罩总成(10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部(130)为限位凸起,所述第一配合部(210)和所述第二配合部(220)为底部封闭的配合槽或底部连通的配合口;或,
所述第一限位部(130)为底部封闭的配合槽或底部连通的配合口,所述第一配合部(210)和所述第二配合部(220)为限位凸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座椅ISOFIX下固定点装饰罩总成(1000),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盖体(200)通过转动轴(150)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装饰壳体(100)上;
所述转动轴(150)为穿过所述装饰盖体(200)的转动轴杆,所述转动轴杆连接在所述装饰壳体(100)上;或者,所述转动轴(150)为两个共轴设置的第二限位部,所述第二限位部的一端连接所述装饰壳体(100)上,所述第二限位部的另一端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装饰盖体(200)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座椅ISOFIX下固定点装饰罩总成(1000),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盖体(200)上设有与所述转动轴(150)相配合的底部封闭的滑动槽或底部连通的滑动口(230),所述装饰盖体(200)闭合所述开口(120)时,所述转动轴(150)抵接在所述滑动槽或所述滑动口(230)远离所述开口(120)的一端;所述装饰盖体(200)打开所述开口(120)时,所述转动轴(150)抵接在所述滑动槽或所述滑动口(230)靠近所述开口(120)的一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安全座椅ISOFIX下固定点装饰罩总成(1000),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槽或所述滑动口(230)沿着所述装饰壳体(100)的第一方向延伸,以使所述装饰盖体(200)在靠近所述开口(120)或远离所述开口(120)的方向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安全座椅ISOFIX下固定点装饰罩总成(10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部(210)和所述第二配合部(220)在所述装饰壳体(100)的第二方向间隔设置,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呈夹角。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座椅ISOFIX下固定点装饰罩总成(1000),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壳体(100)上远离所述开口(120)的一侧设有第三限位部(140),所述第三限位部(140)靠近所述装饰盖体(200)与所述装饰壳体(100)之间的转动中轴线,所述装饰盖体(200)上设有第三配合部(240);所述装饰盖体(200)打开所述开口(120)时,所述第三配合部(240)抵接所述第三限位部(140)。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安全座椅ISOFIX下固定点装饰罩总成(10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限位部(140)为凸起在所述装饰壳体(100)且朝向所述安装腔(110)延伸的凸起物,所述第三配合部(240)为设在所述装饰盖体(200)端部的凹槽,所述装饰盖体(200)转动时,所述凹槽的槽面始终朝向所述凸起物。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张家港长城汽车研发有限公司,未经张家港长城汽车研发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23233453.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