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空气炸锅有效
申请号: | 202123442587.6 | 申请日: | 2021-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6702345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10 |
发明(设计)人: | 肖志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顾梦童;刘奕晴 |
地址: | 312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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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炸锅 | ||
1.一种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炸锅包括:
机体(10),所述机体(10)内设置有容纳腔(111),所述机体(10)的侧壁设置有连通所述容纳腔(111)和外界的第一开口(112),所述容纳腔(111)的底部设置有第一发热件(114);
烤盘(20),所述烤盘(20)经所述第一开口(112)伸入所述容纳腔(111)并放置在所述第一发热件(114)上,所述第一开口(112)位于所述烤盘(20)上方的部分形成食材放入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烤盘(20)的一部分伸出所述第一开口(112)并外露,所述烤盘(20)伸出所述第一开口(112)的部分上设置有把手。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烤盘(20)伸出所述第一开口(112)的部分上设置有止挡件,所述止挡件与所述第一开口(112)的边框(1121)相抵接,以限制所述烤盘(20)向所述容纳腔(111)内伸入的深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包括两个握持部(210),两个所述握持部(210)分别位于所述第一开口(112)的水平方向的两侧;
所述止挡件包括两个止挡部(220),两个所述止挡部(220)分别位于所述第一开口(112)的水平方向的两侧,两个所述止挡部(220)与所述边框(1121)相抵接;
每个所述止挡部(220)与一个所述握持部(210)靠近所述边框(1121)的一端相连接,所述止挡部(220)和所述握持部(210)一体成型。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持部(210)背离所述烤盘(20)的方向上设置有握持槽(211);
所述止挡部(220)靠近所述边框(1121)的位置具有缺口(221),所述边框(1121)的一部分嵌入所述缺口(221)。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烤盘(20)的上表面大致呈波浪面,所述烤盘(20)的边缘具有向上延伸的翻边(230),所述烤盘(20)的下表面为平面,所述烤盘(20)的下表面与所述第一发热件(114)相接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烤盘(20)在所述波浪面的波峰处的厚度范围为4mm至6mm,所述烤盘(20)在所述波浪面的波谷处的厚度范围为1mm至3mm。
8.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10)包括机头(120)和主体(110),所述主体(110)内具有容纳腔(111),所述主体(110)的顶部具有连通所述容纳腔(111)的第二开口(113),所述机头(120)与所述主体(110)转动连接,用于盖合在所述第二开口(113)处,所述烤盘(20)还能够经所述第二开口(113)伸入所述容纳腔(111)。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炸锅还包括第二发热件(121),所述第二发热件(121)连接于所述机头(120),并经所述第二开口(113)伸入所述容纳腔(111)。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炸锅还包括炸篮,所述炸篮具有开口向上的食材放置腔,所述炸篮与所述烤盘(20)可替换地经所述第一开口(112)伸入所述容纳腔(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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