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致命射弹构造和发射器在审
申请号: | 202180008070.X | 申请日: | 2021-0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4930113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19 |
发明(设计)人: | C·佩蒂奇尼;J·佩蒂奇尼 | 申请(专利权)人: | NL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42B12/36 | 分类号: | F42B12/36;F42B12/5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 11313 | 代理人: | 王珺;李文颖 |
地址: | 美国怀***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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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致命 构造 发射器 | ||
一种用于使目标无法动弹的致命射弹能够在由发射器发射之后自分离或以其他方式打开,并且可以在与目标撞击之前释放有效载荷。该发射器能够引发射弹的分离。也可以通过带有射频识别(RFID)的控制电路来实现打开,其中射弹中的RFID标签使射弹在距发射器的使用者指定的距离处打开,或者通过射弹上的发射力打开。弹匣可以容纳多个射弹,并且弹匣的各个射弹可以各自被配置为在发射之后在指定的距离和/或时间打开。该发射器可以包括触发器和/或安全开关,以防止射弹在满足特定参数之前变为待命状态。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公开是2019年9月27日提交的序列号为16/586,422的未决美国非临时申请的部分继续申请案并根据美国法典第35篇第120节要求其优先权,该申请的公开内容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本公开还根据美国法典第35篇第119节要求2019年12月5日提交的序列号为62/943,865的未决美国临时申请的优先权,该申请的公开内容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用于武器或其他发射机构的射弹,并且更具体地,涉及包含电能源的那些射弹和发射器。
背景技术
例如,射弹和发射系统通常被执法和军事部门用于自我保护等目的。射弹和发射系统也可以设计为镇压目标(诸如人或位置)。通常,此类武器系统需要对射弹进行准确和精确的瞄准才能有效,即该射弹必须与目标的身体或物理质量发生物理接触才能起作用。如果该射弹没有击中目标,则它可能不会影响目标。
为了克服传统射弹的这一缺陷,已经开发出了能破碎成多片的射弹,从而增加了射弹的有效半径(并降低了所需的瞄准精度)。此类破碎可能是由通过射弹内部的一个或多个电池供电的部件或由对目标的实际撞击造成的。然而,与射弹相比,电池固有地就大而重,因此限制了射弹的潜在构型(至少由于电池在射弹内占据了相当大量空间的事实)。而且,电池相对昂贵,从而抬高了此类射弹的制造成本。此外,非常令人担忧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电池会耗尽并失去电荷,这意味着如此配置的射弹如果已经在架子上放置了一段时间,可能不会处于可用于击发的状态。这个缺点是不可接受的,因为使用这种射弹的条件要求它们随时准备击发。
另一种尝试的解决方案是一种空爆型射弹,其被编程为在射弹发射后进行特定的爆轰和/或具有基于先前发射的射弹的距离而调整的爆裂距离。调整的编程由使用者完成。该系统也是基于电池的,因此具有上述基于电池的系统的所有缺点。这样的解决方案是复杂的,并且由于潜在的射频干扰,在飞行中试图将编程传送到射弹容易造成发射失败。此外,该系统的制造成本极高。
因此,所有当前可用的解决方案都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缺点:需要与目标撞击、制造成本高、构型复杂以及供电不可靠。
发明内容
鉴于现有技术中固有的前述缺点,本公开的总体目的是提供一种射弹构造(在本文中在上下文中也称为“射弹”)和射弹发射器,其包括现有技术的所有优点,并且克服了其中固有的缺点。如本文所用,应当理解,“有效载荷”是指能够向目标递送致死或致残武器和/或导致对目标产生致死或致残作用的物质、物体、化合物或材料。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当所述射弹或射弹壳体破裂、分裂、分离或以其他方式在其中产生开口时,有效载荷可从本文公开的致命射弹中释放出来。所述有效载荷还可以包括当所述射弹分裂或破碎成多片时产生的射弹碎片。
所述射弹还优选地包括能量存储装置。如本文所用,“能量存储装置”是这样一种存储装置,其缺少足够的电荷来使射弹或射弹的另一个部件激活或待命,直到能量存储装置已经被外部源(诸如发射器)充电或供能为止。使射弹激活或待命(或模拟如本文别处所述的反应)的最小电荷能量被称为“阈值能量”,意味着在低于阈值能量的能量水平,射弹将不处于待命或激活和/或不能引发机械响应或化学或电气反应。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能量存储装置包括电容器。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射弹在其离开发射器的枪管之后分离成两种或更多种组分,以分配有效载荷。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分离可以通过电、机械或化学手段或通过其组合引发。在又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引发可以根据到嫌疑犯或目标的距离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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