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臭剂在审
申请号: | 202180012679.4 | 申请日: | 2021-0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5052637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13 |
发明(设计)人: | 须藤幸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曹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L9/01 | 分类号: | A61L9/01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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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臭剂 | ||
1.一种除臭剂,其特征在于,包含含羧基的O-取代单羟基胺或其化学上可接受的盐、且包含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臭剂,其特征在于,含羧基的O-取代单羟基胺为下述通式(1)所示的化合物,
式(1)中,R表示氢原子、碳数1~18的烷基、碳数6~14的芳基、或碳数7~15的芳基烷基,n表示1~6的整数,多个R任选相同或不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臭剂,其特征在于,通式(1)中,R为氢原子、甲基、乙基、丙基、异丙基、丁基、异丁基、仲丁基、叔丁基、苄基、苯基中的任意者。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所述的除臭剂,其特征在于,胺为选自聚乙烯亚胺、二乙醇胺、三乙醇胺、三羟甲基氨基甲烷、N,N,N’N’-四(2-羟乙基)乙二胺、1,4-哌嗪二乙醇、哌嗪、1-(2,3-二羟基丙基)哌嗪、2-羟基甲基三乙二胺中的1种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所述的除臭剂,其特征在于,还包含溶剂,所述除臭剂的pH的范围为5~9。
6.一种除臭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权利要求1至5所述的除臭剂将臭气物质去除。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臭方法,其特征在于,臭气物质为醛类。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臭方法,其特征在于,臭气物质为羧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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