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信息处理系统及存储有程序的信息记录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2180034795.6 | 申请日: | 2021-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5943618B | 公开(公告)日: | 2023-10-24 |
发明(设计)人: | 关根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互动解决方案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65/401 | 分类号: | H04L65/401;G06F3/0481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钧律师事务所 16037 | 代理人: | 许怀远;吕东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千代田区平河町***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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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息处理 系统 存储 程序 信息 记录 介质 | ||
本发明的课题是提供一种系统,其用于通知用户在多个用户之间的终端显示的内容是否相同。另外,提供一种系统,当在某个终端于提问表的某个回答栏中有输入时,在别的终端显示关于对应于上述回答栏的提问项的信息。本发明的解决方案是一种与第一终端3和第二终端5连接的系统1,当以显示在第一终端3的屏幕的对象物为第一对象物,并以显示在第二终端的屏幕的对应于第一对象物的对象物为第二对象物时,所述系统1将相同显示11和相异显示13的任一者或两者显示在第一终端3的屏幕和第二终端5的屏幕的任一者或两者,所述相同显示11是关于第一对象物和第二对象物相同的显示,所述相异显示13是关于第一对象物和第二对象物不同的显示。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使共享者检测屏幕共享时的相同性的系统。更详细而言,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通知共享者在多个用户之间的终端显示的内容是否相同的系统。另外,本发明涉及一种通知共享者关于所输入的回答栏的信息的系统。
背景技术
即使在多个终端之间共享显示屏幕内容,也会有难以掌握某个共享者正在使该屏幕内容的哪个位置进行屏幕显示,而无法在共享者之间适当地共享信息的问题。
在日本特开2016-053773号公报中记载了有效率地显示要进行共享显示的要素的系统。判定是否被设定为共享显示,并有效率地显示要进行共享显示的要素的系统是已知的。然而,使共享者检测屏幕共享时的屏幕显示的相同性的系统和通知共享者关于所输入的回答栏的信息的系统不为人所知。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6-053773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所欲解决的课题]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系统,其用于通知用户例如在多个用户之间的终端显示的内容是否相同。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系统,通知共享者关于所输入的回答栏的信息。
[解决课题的技术方案]
提供一种系统,其用于通知用户在多个用户之间的终端显示的内容是否相同。另外,提供一种系统,当在某个终端于提问表的某个回答栏中有输入时,在别的终端显示关于对应于上述回答栏的提问项的信息。
本发明是基于下述见解:通过通知共享者在多个用户之间的终端显示的内容是否相同、以及通知共享者关于所输入的回答栏的信息而可以有效率地进行演示等。
此系统是以下实施方式的与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连接的系统。
以显示在第一终端的对象物为第一对象物。以显示在第二终端的对象物为第二对象物。以关于第一对象物和第二对象物相同的显示为相同显示。以关于第一对象物和第二对象物不同的显示为相异显示。相同显示和相异显示被显示在第一终端的屏幕和第二终端的屏幕的任一者或两者。
在此系统的一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显示在第一终端的屏幕的对象物是演示材料、提问表、照片、图像、视频或文章。
在此系统的一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将相同显示和相异显示两者显示在第一终端的屏幕和第二终端的屏幕的任一者或两者。并且,相同显示和相异显示在颜色、图标、图形以及显示字符的任一种或两种以上不同。
在此系统的一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当对象物通过来自第一终端的共享指示而显示在第二终端的屏幕时,在第一终端以如下方式显示信息。
在上述情况下,在第一终端显示关于第二终端的识别信息和相同显示以及相异显示的任一者或两者。
此系统的一优选的实施方式是如下的实施方式。
系统1与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以外的一个或多个终端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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