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矩形顶管接收平台在审
申请号: | 202210036314.1 | 申请日: | 2022-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4526079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24 |
发明(设计)人: | 郝春男;陈光海;庞松;刘明山;叶兆芳;刘朝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D9/00 | 分类号: | E21D9/00;E21D11/00;E21D11/38 |
代理公司: | 郑州隆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43 | 代理人: | 项丽丽 |
地址: | 200436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矩形 接收 平台 | ||
本发明涉及地铁基建领域,尤其涉及矩形顶管接收平台,包括设置在顶管机接收井侧壁上的接收通道,所述接收通道末端设置有防护模块,所述防护模块包括防水模块、防坍塌模块,所述顶管机接收井内还设置有顶管机支撑架,所述顶管机接收井内底部对应接收通道处设置有操作井,所述操作井下端设置有水浆层,所述操作井上端设置有操作层,所述操作层上端设置有支撑平台,所述支撑平台上端设置有顶管机支撑架,通过防护模块对顶管机贯通的过程进行保护,防止涌水、坍塌,设置操作井,在操作井内设置水浆层,操作井内的水浆落入水浆层内,保证顶管机支撑架清洁,在施工防护模块时,还能够扩大操作空间。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地铁基建领域,尤其涉及用于顶管机接收端的接收平台。
背景技术
顶管是目前轨道交通掘进的主要手段,顶管的基本工作原理就是一个钢组件沿隧洞轴线边向前推进边对土壤进行挖掘,该圆柱体组件的壳体即护盾,它对挖掘出的还未衬砌的隧洞段起着临时支撑的作用,承受周围土层的压力,有时还承受地下水压以及将地下水挡在外面,挖掘、排土、衬砌等作业在护盾的掩护下进行,顶管包括圆形顶管和矩形顶管,根据项目需求进行选择,例如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郎园站顶管工程,即为矩形顶管。
在顶管施工的过程中,顶管机自发出平台发出,经过掘进段土层,进入接收平台,进而进行拆除,由于各地地质环境有所不同、且不同地域的设计尺寸不同,因此,每一工程需要单独设计顶管尺寸,进而相应的发出、接收平台结构不同,现有的接收平台主要包括设置在顶管接收井侧壁上的接收通道,由于顶管机在发出端和接收端易发生涌水、坍塌危险,在接收通道末端设置有防护模块,所述防护模块包括防水模块、防坍塌模块,其中,防水模块主要包括施工在接收通道末端的搅拌加固层,同时通过降水井降低承压水水头,避免涌水及坍塌,防坍塌模块包括安装顶管机接收井内衬上的防护网,在防护网外安装有钢环,所述顶管机接收井内还设置有顶管机支撑架,顶管机支撑架一般安装在接收井底部,通过地螺栓固定在地基上,顶管机接收井通常露天,进而能够为吊装、拆卸提供通道,顶管机接收井内容易积水,且顶管机贯通的过程中,破碎土堆积在顶管机支撑架的进口端,需要进行清理,当混合水时,清理难度大,顶管机移动至顶管机支撑架上后,进行拆除时从上端进行拆除,拆除的过程中也会排出碎土,清理难度大。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为施工、清理提供空间,同时能够为顶管机提供稳定的接收架的矩形顶管接收平台。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矩形顶管接收平台,包括设置在顶管机接收井侧壁上的接收通道,所述接收通道末端设置有防护模块,所述防护模块包括防水模块、防坍塌模块,所述顶管机接收井内还设置有顶管机支撑架,所述顶管机接收井内底部对应接收通道处设置有操作井,所述操作井下端设置有水浆层,所述操作井上端设置有操作层,所述操作层上端设置有支撑平台,所述支撑平台上端设置有顶管机支撑架。
进一步地,所述水浆层包括设置在操作井底部的筏板一,所述筏板一上方设置有筏板二,所述筏板一和筏板二之间设置有支撑架一,所述筏板一和筏板二之间形成水浆层。
进一步地,所述筏板二上方设置有支撑架二,所述支撑架二上端设置有支撑平台。
进一步地,所述筏板二中间位置设置有回填土通道。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平台包括筏板三,所述顶管机支撑架下端与筏板三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平台包括横梁,所述横梁上端两侧设置有纵梁,所述顶管机支撑架与纵梁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顶管机支撑架包括连接座,所述连接座上设置有向上的支撑柱,所述支撑柱上端设置有用于支撑顶管机的托梁。
进一步地,所述托梁的工作面上设置有开口向上的容槽。
进一步地,所述操作井侧壁设置有阻水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0036314.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