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多组分主体材料和包含其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在审
申请号: | 202210131332.8 | 申请日: | 2015-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4497425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13 |
发明(设计)人: | 金侈植;李仙優;李琇炫;金荣光;安熙春;沈载勋;朴景泰;金南均;崔庆勳;赵英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门哈斯电子材料韩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L51/54 | 分类号: | H01L51/54;H01L51/5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陈哲锋;胡嘉倩 |
地址: | 韩国忠***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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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分 主体 材料 包含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 ||
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包含在阳极和阴极之间的至少一个发光层,其中所述发光层包含主体和磷光掺杂剂,所述主体由多组分主体化合物组成,所述多组分主体化合物的至少第一主体化合物由下式1表示,且第二主体化合物由下式2表示。
其中
Ar1表示被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6-C20)芳基;
L1表示单键或者被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6-C15)亚芳基;
L2表示未取代或者被氘取代的(C6-C15)亚芳基;
X表示O或S;
R1至R24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
R25至R32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取代或未取代的(C6-C15)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呋喃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噻吩基;前提是R25至R32中的至少一个是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呋喃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噻吩基;
Ar2表示取代的三嗪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式1由下式3-6中的一个表示:
其中
Ar1、L1、X和R1至R24如权利要求1中所定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在式1和式2中,
L1和L2各自独立地由下式7-19中的一个表示:
其中
Xi至Xp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或氘。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在式2中,
R25至R32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未取代的或被(C6-C12)芳基取代的二苯并呋喃基,或未取代的或被(C6-C12)芳基取代的二苯并噻吩基;前提是R25至R32中的至少一个是未取代的或被(C6-C12)芳基取代的二苯并呋喃基,或未取代的或被(C6-C12)芳基取代的二苯并噻吩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由式1表示的所述化合物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由式2表示的所述化合物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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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1L 半导体器件;其他类目中不包括的电固体器件
H01L51-00 使用有机材料作有源部分或使用有机材料与其他材料的组合作有源部分的固态器件;专门适用于制造或处理这些器件或其部件的工艺方法或设备
H01L51-05 .专门适用于整流、放大、振荡或切换且并具有至少一个电位跃变势垒或表面势垒的;具有至少一个电位跃变势垒或表面势垒的电容器或电阻器
H01L51-42 .专门适用于感应红外线辐射、光、较短波长的电磁辐射或微粒辐射;专门适用于将这些辐射能转换为电能,或者适用于通过这样的辐射进行电能的控制
H01L51-50 .专门适用于光发射的,如有机发光二极管
H01L51-52 ..器件的零部件
H01L51-54 .. 材料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