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排爆无人机在审
申请号: | 202210209495.3 | 申请日: | 2022-03-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467102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28 |
发明(设计)人: | 张春林;赵美艳;郝西权;张津洋;商智凯;商志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政国泰(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C39/02 | 分类号: | B64C39/02;B64D47/08;F42D5/04 |
代理公司: | 贵州科峰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52105 | 代理人: | 黄思逸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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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 ||
1.一种排爆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无人机主体(1)及操作手柄(2),所述无人机主体(1)上设置有摄像模块(3),炸弹探测模块及第一数据接收发射模块,所述无人机主体(1)底部固定设置有容纳盒(4)及排爆装置(5),所述操作手柄(2)上配置有与所述第一数据接收发射器连接的第二数据接收发射器,所述第二数据接收发射器连通有方向调节模块,升降调节模块及数据分析执行模块,所述排爆装置(5)包括固定设置在所述无人机主体(1)下方的液压曲臂(6),及所述液压曲臂(6)下方配置的排爆钳(7),所述排爆钳(7)一端设置有钳口(8)及剪刀口(9),另一端设置有撬杠头(10)及铲子(11),所述无人机主体(1)设置有能够进行升降调节的支撑脚(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爆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主体(1)上设置有方向调节电机(13),所述方向调节电机(13)的输出轴上固定设置有竖立杆(14),所述竖立杆(14)上固定设置有平衡调节叶片(1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爆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模块(3)包括与所述第一数据接收发射器连接的摄像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爆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炸弹探测模块包括与所述第一数据接收发射器连接的炸弹探测探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爆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方向调节模块包括前后左右调节键(16)。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爆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调节模块包括升降调节键(17)。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爆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分析执行模块包括显示器(18)及控制调节键(19),所述显示器(18)及控制调节键(19)与所述第二数据接收发射器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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