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直接掺烧垃圾的煤粉锅炉及掺烧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210238169.5 | 申请日: | 2022-03-11 |
公开(公告)号: | CN1147192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08 |
发明(设计)人: | 牛海峰;于淼 | 申请(专利权)人: | 哈尔滨博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7/00 | 分类号: | F23G7/00;F23G5/033;F23G5/04;F23G5/28;F23G5/44;F23G5/46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市文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23210 | 代理人: | 范欣 |
地址: | 150038 黑龙***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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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直接 垃圾 锅炉 无害化 处理 方法 | ||
1.可直接掺烧垃圾的煤粉锅炉,该锅炉包括排渣装置1、冷灰斗2、燃烧装置3、烟气净化装置4和空气预热器5;
其特征在于该锅炉还包括锅炉底部的垃圾燃烧装置和供风系统7;
其中,所述垃圾燃烧装置为机械炉排燃烧装置或层燃流化燃烧装置;垃圾燃烧装置位于冷灰斗2内;冷灰斗侧壁设有垃圾进料口2-1;
所述供风系统7包括两条供风管路,第一条供风管路中风机的输入端通过供风管道7-2与空气预热器5连接、风机7-1的输出端通过供风管道7-2与冷灰斗底部助燃风口2-2连接;第二条供风管路中风机7-1的输入端通过供风管道7-2与空气预热器5连接、风机7-1的输出端通过供风管道7-2与冷灰斗侧壁助燃风口2-3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直接掺烧垃圾的煤粉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层燃流化燃烧装置为层燃—流化床6-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直接掺烧垃圾的煤粉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炉排燃烧装置为炉排6-2。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可直接掺烧垃圾的煤粉锅炉,其特征在于风机为加压风机。
5.用权利要求1所述煤粉锅炉掺烧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对垃圾进行分选,去除不可燃物质,将可燃物质破碎成垃圾燃料;
二、将垃圾燃料送进垃圾燃烧装置;
其中,步骤一所述垃圾燃料的粒径小于50mm。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一对垃圾燃料进行干燥,干燥至含水量小于35%。
7.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二中干燥后的垃圾燃料由垃圾进料装置送进垃圾燃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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