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中影响微污染物活性炭吸附的竞争性有机物的确定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210510153.5 | 申请日: | 2022-05-11 |
公开(公告)号: | CN114890495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3-21 |
发明(设计)人: | 于建伟;王齐;杨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
主分类号: | C02F1/28 | 分类号: | C02F1/28;G01N33/18;G01N30/02;C02F101/30;C02F101/34;C02F101/36;C02F101/38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08 | 代理人: | 喻蓉 |
地址: | 100085***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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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中 影响 污染物 活性炭 吸附 竞争性 有机物 确定 方法 | ||
1.一种水中影响活性炭吸附微污染物的竞争性有机物的确定方法,其特征是,包括如下步骤:
1)测定水中初始溶解性有机碳浓度DOC1;
2)根据测定的溶解性有机碳浓度,确定对水进行第一次活性炭吸附处理时,所需投加到水中的最大活性炭投加浓度Dmax,其中水中最大活性炭投加浓度与初始溶解性有机碳浓度的比值为20-30:1,即水中每含有1mg/L溶解性有机碳,投加活性炭后,水中最大活性炭投加浓度为20-30mg/L;
3)分别精确量取N份水,按照最大活性炭投加浓度的2.5%-100%的投加梯度量,向每份水中分别投加不同浓度梯度的活性炭,进行第一次活性炭吸附处理;
4)第一次活性炭吸附处理结束后,过滤,去除投加的活性炭,收集过滤液,获得第一吸附水;然后测定第一吸附水中的溶解性有机碳浓度,并计算不同活性炭投加浓度下溶解性有机碳去除率;
5)向第一吸附水中添加具有健康或感官风险的典型微污染物,配制成微污染物-水混合液,并进行微污染物浓度测定,其中微污染物-水混合液中的微污染物的浓度为1-10μg/L;接着向微污染物-水混合液中投加活性炭,进行第二次活性炭吸附;
6)第二次活性炭吸附处理结束后,过滤,去除投加的活性炭,收集过滤液,获得第二吸附水;然后测定第二吸附水中的微污染物含量,并计算第二次活性炭吸附处理过程中添加到第一吸附水中微污染物的活性炭吸附去除率,即微污染物在第一吸附水中的活性炭吸附去除率;
7)首先对微污染物在第一吸附水和在纯水中的活性炭吸附去除率进行比较,确定微污染物在水中的去除率等于或大于该微污染物在纯水中的活性炭去除率时所对应的第一活性炭吸附过程中活性炭投加最低浓度A,即竞争性组分分离临界浓度A;接着根据确定的竞争性组分分离临界浓度A,查询步骤4)计算获得的相应活性炭投加浓度下所对应的水中溶解性有机碳的去除率B;该去除率B即为水中与微污染物具有活性炭吸附竞争性的背景有机物组分占水中所有背景有机物组分的百分比,即水中占比为B的背景有机物组分与该微污染物竞争活性炭吸附位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确定方法,其特征是,步骤1)、步骤4)中采用总有机碳分析仪测定所述的溶解性有机碳浓度。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确定方法,其特征是,步骤3)中所述N≥6。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确定方法,其特征是,步骤3)中所述N为6-20。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确定方法,其特征是,步骤3)中所述N为10。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确定方法,其特征是,步骤3)中按照最大活性炭投加浓度的2.5%、5%、10%、15%、20%、30%、40%、60%、80%、100%的投加梯度量,向每份水中添加不同浓度梯度的活性炭。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确定方法,其特征是,步骤5)、步骤6)中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分别测定微污染物-水混合液、第二吸附水中微污染物含量。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确定方法,其特征是,步骤7)中所述微污染物在纯水中的活性炭吸附去除率按照如下方法测定:
7-1)将待确定微污染物添加到纯水中,配制成微污染物混合液,并测定微污染物混合液中的微污染物含量;
7-2)向微污染物混合液中投加≥4mg/L粉末活性炭,接着将微污染物混合液置于摇床上,于20±5℃、120±10rpm的条件下,混合摇匀,进行活性炭吸附处理;
7-3)活性炭吸附7天后,利用0.45μm聚醚砜针式滤器进行过滤,去除投加的粉末活性炭,收集滤液,获得吸附过滤液;
7-4)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吸附过滤液中的剩余微污染物含量,并计算活性炭吸附处理的微污染物的吸附去除率,获得微污染物在纯水中的活性炭吸附去除率,即获得微污染物的无吸附竞争微污染物去除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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