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重复再生集料硬质沥青混合料及其制备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210513515.6 | 申请日: | 2022-05-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4853391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05 |
发明(设计)人: | 王知乐;姜荣斌;韩振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C04B26/26 | 分类号: | C04B26/26;C04B18/16 |
代理公司: | 南京正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43 | 代理人: | 卢霞 |
地址: | 225300 江苏省泰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重复 再生 集料 硬质 沥青 混合 料及 制备 方法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重复再生集料硬质沥青混合料及其制备方法,所述的重复再生集料硬质沥青混合料是以再生水泥混凝土第二次重复再生集料、石灰岩矿粉、30号硬质沥青为原材料制成。本发明采用硬质沥青与重复再生集料配合拌制沥青混合料,通过硬质沥青的高模量和高粘度,弥补了重复再生集料裂隙较多导致用其配制的沥青混合料高温抗车辙性能不足的缺陷,同时提高了沥青混合料水稳定性。本发明拓展了重复再生集料的使用范围,提高了重复再生集料的利用率,改变了过去再生混凝土只能单次循环利用的情况,实现了建筑废弃物的多次周转利用,节约了天然集料资源,解决了集料资源短缺问题,减少了建筑垃圾填埋对耕地的侵占,节省了建筑垃圾处理费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沥青混合料,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重复再生集料硬质沥青混合料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水泥混凝土再生技术的发展,再生水泥混凝土在道路工程中大量使用,这些再生水泥混凝土路面的使用年限最长为15~20年,达到设计年限或由于重载导致路面损坏严重后的路面需要大修,又会产生大量的废旧混凝土,而这些已经再生过一次的废旧混凝土加工成重复再生集料比一次再生集料的裂隙更多,表面附着的水泥浆也更多,故用其配制成二次再生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较低,不能满足道路使用要求。
近年来,少部分研究将再生集料用于拌制沥青混合料,如侯月琴在“水泥混凝土再生集料在沥青路面中的应用研究”一文中提出再生集料的处理及沥青稳定再生集料的制备方法。刘新海在“再生集料泡沫沥青混合料设计及性能研究”一文中对再生集料在泡沫沥青混合料中的利用方法进行了系统研究。黎旭等在“建筑再生集料对沥青混合料水稳定性能的影响”中提出将建筑再生集料掺加到沥青混合料中,当集料表面处理后,沥青混合料的水稳定性和低温抗裂性能提高。但重复再生集料在沥青混合料中的应用研究还未见报道,重复再生集料由于裂隙较多,用其拌制的沥青混合料的路用性能往往不能满足规范要求,鉴于以上情况,重复再生集料由于自身特性用于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合料的效果均不好,因此目前再生混凝土无法再次循环利用,而建筑垃圾填埋会侵占耕地,造成环境污染。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同时解决重复再生集料裂隙较多,拌制沥青混合料的高温抗车辙性能和水稳定性不足,以及丢弃再生混凝土对环境的污染等问题。使用本发明后能够提高重复再生集料的利用率,增加沥青混合料的动态模量,从而提高其路用性能。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重复再生集料硬质沥青混合料,所述重复再生集料硬质沥青混合料的原料包括:再生水泥混凝土重复再生集料、石灰岩矿粉和30号硬质沥青。
所述再生水泥混凝土重复再生集料为再生水泥混凝土第二次重复再生集料,是从旧路改造中废弃的再生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块获取再生水泥混凝土,用颚式破碎机等设备将再生水泥混凝土再次破碎成粒径不超过30mm的石子,再将所述破碎的石子用标准筛筛分为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要求的粗、细集料,所述再生水泥混凝土重复再生集料表面附着的水泥砂浆比一次再生集料更多,裂隙和孔隙也较多,通过水泥浆浸泡工艺,封闭重复再生集料的表面空隙,填充裂隙,增强碱性,优化了其压碎值、洛杉矶磨耗损失和粘附性等性能指标。
所述石灰岩矿粉为本领域常规石灰岩矿粉,其各项指标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要求;
所述30号硬质沥青为A级30号道路石油沥青,其各项指标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要求,30号硬质沥青具有针入度小、软化点高、粘度大等特点,弥补了重复再生集料多裂隙的不足,能够使沥青混合料具有高强度和高模量,同时提高其水稳定性。
本发明中,所述再生水泥混凝土重复再生集料,分为15mm≤粒径D<25mm、10mm≤粒径D<15mm、5mm≤粒径D<10mm、3mm≤粒径D<5mm和0mm<粒径D<3mm的重复再生集料;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未经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0513515.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