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测算水运部门碳减排责任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210531159.0 | 申请日: | 2022-05-16 |
公开(公告)号: | CN114926315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19 |
发明(设计)人: | 陈橙;郑珍远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州大学 |
主分类号: | G06Q50/26 | 分类号: | G06Q50/26;G06Q10/06;G06F17/16;G06F17/10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 代理人: | 蔡学俊;薛金才 |
地址: | 350108 福建省福州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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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测算 水运 部门 碳减排 责任 方法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测算水运部门碳减排责任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步骤:S1:采用清单法,测算水运部门的碳排放总量;S2:基于WIOD数据库获取历年水运部门在生产过程中的投入与产出数据;S3:采用I‑O Model来计算水运部门在生产过程中的直接碳排放系数与完全碳排放系数;S4:计算水运部门通过国际贸易产生的碳变迁总量;S5:根据获取的数据进一步测算水运部门进口、出口碳变迁量;S6:判断水运部门的贸易碳变迁情况。应用本技术方案可实现了解水运部门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的碳泄漏情况,客观反映水运部门在贸易过程中应承担的碳减排责任。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碳迁移的测算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用于测算水运部门碳减排责任的方法。
背景技术
当今社会的气温持续增长,气候的变化已成为了国际社会面临的巨大挑战,控制CO2排放量可以有效缓解气候变暖这一问题。目前,UNFCCC公约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规定了全球气候变化的控制目标和责任,但对各个国家具体责任要求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不具有实操性。当下,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深入发展,生产过程碎片化导致生产与消费出现地理空间上的分离,一国的最终产品或服务需求可能会引致其它产品或服务生产国家的碳排放污染。如此一来,价值链上游国家(消费国)将CO2排放污染迁移至价值链下游国家(生产国)以满足其最终消费需求,“碳泄漏”问题凸显。显然,以领土界限为系统边界的传统CO2核算方法忽视了一国消费活动对碳排放的影响,不能客观反映一国的碳减排责任。
另外,传统的碳排放测算方法通过将产品的产量与单位碳排放系数相乘得到产品的碳排放量。这种方法虽然计算简单但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即该方法只考虑了某一产品在最后一个生产环节所排放的CO2水平,而对其从最初的原材料投入直至成品形成所经历的全部过程的碳排放以及相关中间投入产品的碳排放则没有包括在内,导致测算的结果与真实能耗水平相比明显偏小。
目前,对于碳排放量的测算方法主要有LCA、清单法等。LCA适用于测算单一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CO2排放量,利于对微观层面的产品进行碳测算,难以扩展用于测算产业中的所有产品,同时获取单一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据难度较大。清单法则是利用各能源的CO2排放系数清单来计算CO2排放量的方法,但各国CO2排放系数清单数据较不一致,难以进行国别对比。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测算水运部门碳减排责任的方法,了解水运部门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的碳泄漏情况,客观反映水运部门在贸易过程中应承担的碳减排责任。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测算水运部门碳减排责任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步骤:
S1:采用清单法,测算水运部门的碳排放总量;
S2:基于WIOD数据库获取历年水运部门在生产过程中的投入与产出数据;
S3:采用I-O Model来计算水运部门在生产过程中的直接碳排放系数与完全碳排放系数;
S4:计算水运部门通过国际贸易产生的碳变迁总量;
S5:根据获取的数据进一步测算水运部门进口、出口碳变迁量;
S6:判断水运部门的贸易碳变迁情况。
在一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步骤S1中,第i部门的碳排放总量Vi的计算公式为:
εij为第i部门对第j种能源的消耗总量,CECj为第j种能源品种的碳排放系数,n表示部门编号;
其中,能源二氧化碳排放系数CEC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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