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害虫驱除装置、害虫驱除方法以及害虫驱除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210857443.7 | 申请日: | 2022-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5868465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3-31 |
发明(设计)人: | 内藤敬祐 | 申请(专利权)人: | 优志旺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01M1/02 | 分类号: | A01M1/02;A01M1/2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徐殿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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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害虫 驱除 装置 方法 以及 系统 | ||
1.一种害虫驱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诱虫部,其发出对作为驱除对象的虫进行引诱的引诱要素;
光源部,其对所述诱虫部及其周边区域的至少一部分放射波长为190nm以上且小于240nm的紫外线;以及
控制部,其控制所述光源部的点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害虫驱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诱虫部具备在波长300nm~400nm或者波长450nm~550nm的波长频带中包含主发光波段的引诱发光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害虫驱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以至少在所述诱虫部发出所述引诱要素的期间中使所述光源部放射所述紫外线的方式控制所述该光源部的点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害虫驱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诱虫部断续地发出所述引诱要素。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害虫驱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部以及所述诱虫部设置在用于运输货物的运输容器的内部,
所述控制部以在所述运输容器的运输过程中使所述光源部放射所述紫外线的方式控制所述光源部的点亮。
6.一种害虫驱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光源部,其放射波长为190nm以上且小于240nm的紫外线;
支承部,其将所述光源部支承为对作为驱除对象的虫可能往来和/或停留的固定区域照射所述紫外线;以及
控制部,其控制所述光源部的点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害虫驱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部将所述光源部支承为对形成于室外或者半室外的所述固定区域照射所述紫外线。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害虫驱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部将所述光源部支承为对包含温度比外界气温高的放热区域的所述固定区域照射所述紫外线。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害虫驱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区域是将室内与室外连通的贯通孔,
所述支承部将所述光源部支承为对所述贯通孔的开口部以及所述贯通孔的内部的至少一部分照射所述紫外线。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害虫驱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区域是壁面,
所述支承部将所述光源部支承为对所述壁面照射所述紫外线。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害虫驱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区域是窗面,
所述支承部将所述光源部支承为对所述窗面照射所述紫外线。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害虫驱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害虫驱除装置还具备检测部,该检测部检测在从所述光源部放射的所述紫外线的照射区域内存在的人,
所述控制部以在利用所述检测部检测出人的存在的情况下与没有利用所述检测部检测出人的存在的情况相比降低从所述光源部放射的紫外线量或者停止从所述光源部放射所述紫外线的方式控制所述光源部的点亮。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害虫驱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以在预先设定的、所述虫可能存在于从所述光源部放射的所述紫外线的照射区域内的时机从所述光源部放射所述紫外线的方式控制所述光源部的点亮。
14.一种害虫驱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
从诱虫体发出对作为驱除对象的虫进行引诱的引诱要素的步骤;以及
对所述诱虫体及其周边区域照射波长为190nm以上且小于240nm的紫外线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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