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城市综合管廊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210987356.3 | 申请日: | 2022-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5337585A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15 |
发明(设计)人: | 蓝斌;单文斌;葛伟伟;许春雷;崔惠康;陈帅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中科安和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1/12 | 分类号: | A62C31/12;A62C37/40 |
代理公司: | 北京盛凡佳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947 | 代理人: | 王艳 |
地址: | 247100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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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城市 综合 管廊用 压缩空气 泡沫 灭火 系统 | ||
1.一种城市综合管廊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灭火系统控制中枢,与灭火系统控制中枢的输入端电气连接的探测模块,与灭火系统控制中枢的输出端电气连接的报警模块、抽水模块、CAFS产生模块、喷射模块和传输模块;且整个灭火系统位于地下城市综合管廊内,传输模块与城市综合管廊的控制中心相对应,抽水模块与城市综合管廊内部的水管相联通,CAFS产生模块位于抽水模块和喷射模块之间且与抽水模块和喷射模块相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综合管廊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其特征在于,CAFS产生模块内置有泡沫箱,且CAFS产生模块安装在地下设备间,CAFS产生模块的输入端与抽水模块相对应,CAFS产生模块的输出端与喷射模块相对应。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综合管廊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其特征在于,喷射模块包括位于地下城市综合管廊内的灭火水管,灭火水管遍布整个地下城市综合管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城市综合管廊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其特征在于,灭火水管包括主水管和多个终端水管,主水管与CAFS产生模块相连通,终端水管与主水管相连通,且终端水管与主水管之间装设有总阀,总阀与灭火系统控制中枢电气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城市综合管廊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其特征在于,总阀相互之间间隔200米,且终端水管远离主水管的一端装设有开式释放装置,且主水管一侧装设有多个自动喷射流模块,自动喷射流模块相对两侧均装设有带阀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城市综合管廊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其特征在于,开式释放装置可为开式局部喷头、消防炮内的任一种。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综合管廊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其特征在于,探测模块包括火灾探测器与灭火系统控制中枢电气连接。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城市综合管廊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其特征在于,将城市综合管廊划分为多个区域,且每个区域都配备有火灾探测器。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综合管廊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其特征在于,抽水模块包括电动开关阀,且电动开关阀与灭火系统控制中枢电气连接。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综合管廊用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其特征在于,报警模块包括地面报警模块和地下报警模块,地面报警模块位于地面上方,地下报警模块位于城市综合管廊内,且地面报警模块和地下报警模块均与灭火系统控制中枢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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