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戴式显示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211086096.9 | 申请日: | 2020-1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5327781A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11 |
发明(设计)人: | 蔡承修;张维仁;范富诚 | 申请(专利权)人: | 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李芳华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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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戴式 显示 设备 | ||
1.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包括:
显示器,周期性的交错提供显示影像以及设定影像;
导光组件,耦接所述显示器,分时根据所述显示影像以及所述设定影像以产生投射影像;
第一影像撷取器,用以周期性撷取一目标区的一目标区影像;以及
遮光器,配置在所述导光组件与所述目标区间,所述遮光器周期性的交错被禁能及致能,
其中当所述显示器提供所述设定影像时,所述遮光器被致能,且所述第一影像撷取器撷取所述目标区影像,当所述显示器提供所述显示影像时,所述遮光器被禁能,且所述第一影像撷取器停止撷取所述目标区影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更包括:
电控透镜,耦接至所述导光组件的所述第二表面;以及
电控光扩散器,其中所述电控透镜配置在所述电控光扩散器与所述导光组件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中当所述显示器提供所述设定影像时,所述电控透镜以及所述电控光扩散器被致能,当所述显示器提供所述显示影像时,所述电控透镜以及所述电控光扩散器被禁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中所述设定影像为所述目标区影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更包括:
第二影像撷取器,撷取一对向角色的眼球影像,作为所述对向角色的一眼球追踪信息;以及
处理器,耦接所述第二影像撷取器、所述第一影像撷取器以及所述显示器,根据所述眼球追踪信息以获得所述对向角色的一视线方向,使所述显示器根据所述视线方向提供所述设定影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二影像撷取器在所述第一影像撷取器撷取所述目标区影像时,撷取所述对向角色的眼球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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