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全寿命周期办公楼碳中和监测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211175633.7 | 申请日: | 2022-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557722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27 |
发明(设计)人: | 倪清;吴成颂;徐富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大学 |
主分类号: | G06F17/18 | 分类号: | G06F17/18;G08B5/36 |
代理公司: | 合肥正则元起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60 | 代理人: | 田浩 |
地址: | 230000***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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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寿命 周期 办公楼 中和 监测 系统 | ||
1.一种全寿命周期办公楼碳中和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物化阶段分析子系统、运营维护阶段分析子系统、拆除处置阶段分析子系统、中央数据处理子系统和终端显示子系统;所述的全寿命周期包括物化阶段、运营维护阶段和拆除处置阶段;
所述的中央数据处理子系统,通过各阶段及各阶段的分阶段碳排放计算实际值与碳排放计划值比较分析,实施动态调整各阶段碳排放计划值,保证各阶段实现碳中和及全寿命周期实现碳中和,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全寿命周期各阶段的碳排放量计划值原值为计划值现值为Mi,计划,碳排放量实际值为Mi,实际;
各阶段的分阶段的碳排放量计划值原值为计划值现值为Mij,计划,碳排放量实际值为Mij,实际;
其中i和j分别指的是全寿命周期第i个阶段的第j个分阶段,i和j为正整数,I和J分别表示i和j的最大值;
步骤一: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借助BIM技术和碳排放量理论计算公式计算得出全寿命周期物化阶段碳排放量计划值原值运营维护阶段碳排放量计划值原值拆除处置阶段碳排放量计划值原值及全寿命周期计算总量计划值M总,计划,其中:具体各阶段碳排放理论计算公式如下:
物化阶段:
式中:为物化阶段建材生产结算分阶段碳排放量计划值原值,理论计算公式为其中QM,计划为建材使用量计划值,单位t,为建材生产过程中碳排放释放系数;
为物化阶段建材生产完成运输分阶段碳排放量计划值原值,理论计算公式为其中为建材运输造成的损耗系数;建材生产阶段的碳排放系数;L计划为建材从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距离计划值,单位km;P为运输单位建材至单位距离的能耗,单位kJ/(km·t);CP运输过程中相应能源的碳排放系数,单位kg/kJ;
为物化阶段建造过程分阶段中碳排放量计划值原值,理论计算公式为其中Qt,计划为第t个分部工程量计划值;ft为第t个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量能耗系数;Kt为第t个分部工程综合调整系数,n为分部的总个数;
运营维护阶段:
式中:W计划为建筑运行能耗计划值,单位kWh,Cw为建筑运行消耗的能源碳排放系数,单位kg/kJ;
拆除处置阶段:
式中:QS,计划为建材拆除处置量计划值,单位t,为建材拆除处置中碳排放释放系数;
步骤二:利用物化阶段中各分阶段碳排放理论计算公式,将物化阶段各分阶段碳排放理论计算公式中的计划值替换成实际值,计算出各分阶段碳排放量实际值M1j,实际;
步骤三:若则若则则将物化阶段第j+1分阶段的碳排放量计划原值的数值修改为也即是原物化阶段第j+1分阶段的碳排放量计划原值减去物化阶段第j+1分阶段的的计划值现值;
步骤四:计算出全生命周期中各阶段的碳排放量实际值Mi,实际,若则若则全寿命周期第i+1阶段的碳排放量计划原值的数值修改为也即是原全寿命周期第i+1阶段碳排放量计划原值减去全寿命周期第i+1阶段的的计划值现值;
步骤五:计算出在全寿命周期碳排放总量通过与全寿命周期碳计算总量计划值计较,分析得出全寿命周期碳中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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