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防治小麦茎基腐病的拌种剂、种衣剂及综合防治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211356982.9 | 申请日: | 2022-11-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6172015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30 |
发明(设计)人: | 王祥会;焦玉霞;于玲雅;关秀敏;郭妍妍;成冰;曹增 | 申请(专利权)人: |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 |
主分类号: | A01N63/22 | 分类号: | A01N63/22;A01N47/02;A01N43/40;A01N25/00;A01P3/00;A01C1/06;A01G13/00 |
代理公司: | 山东三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308 | 代理人: | 牛继梅 |
地址: | 273500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防治 小麦 茎基腐病 拌种 种衣剂 综合防治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用于防治小麦茎基腐病的拌种剂、种衣剂及综合防治方法,属于植物病害防治技术领域。本发明的复配拌种药剂,是由解淀粉芽孢杆菌菌剂、甲哌鎓水剂和噻呋酰胺药剂复配而成,其对于由镰刀菌等侵染小麦引起的茎基腐病控制效果较优,能够用于防治由镰刀菌引起的小麦茎基腐病等植物性病害,从而较好地控制此类病害的扩散流行,保障了粮食生产安全,减缓植物病害抗性的产生。同时,在小麦返青期喷施吡唑醚菌酯等杀菌剂,可有效遏制病害的蔓延,从而与本发明的复配拌种药剂形成联防,提高综合防控效果,为小麦茎基腐病在今后的生物防治提供依据,应用前景广阔。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植物病害防治技术领域,具体涉及用于防治小麦茎基腐病的拌种剂、种衣剂及综合防治方法。
背景技术
小麦茎基腐病是由镰刀菌侵染引起的一种重要的真菌性土传病害,在小麦产区扩散呈流行态势。播种后的小麦种子受到侵染后,会导致其萌发前腐烂;苗期受到侵染时,小麦茎基部叶鞘和茎秆会出现褐色病斑,多个病斑结合在一起,会引起小麦根部变褐腐烂,病害发生严重时,小麦叶片发黄枯萎死亡;后期病害侵染严重时,会蔓延至第6茎节;当田间环境湿度较大时,基部茎节可观察到红色或白色霉层,最终导致枯白穗,穗小粒秕,一般地块会造成减产20~70%,严重地块甚至绝产。近年来,由于大面积推广秸秆还田,导致土壤中镰刀菌的数量激增,因此由多种镰刀菌复合侵染引起的小麦茎基腐病呈逐年加重趋势,严重威胁我国乃至世界小麦的安全生产。
目前,尚未有抗小麦茎基腐病的品种面世,虽然在小麦种植过程中采用深翻深松、轮作、秸秆快速腐熟等农业措施对该病表现出一定的控制效果,但是在当前秸秆禁烧、秋种时间紧迫的形势下,秸秆还田仍是目前唯一快速处理秸秆的有效形式。目前尚未有专门注册用于防治小麦茎基腐病的化学防治药剂,也同时说明该病害的防控难度,从生物菌剂和化学药剂结合的角度,探索一种小麦茎基腐病的防治方法变得十分必要,也有利于减缓该病的抗药性增加的风险。
发明内容
在推进小麦茎基腐病防治研究中,本发明发现:解淀粉芽孢杆菌对小麦茎基腐病能起到较好的抑制作用,基于此,本发明运用解淀粉芽孢杆菌和其它制剂以单剂或组合的形式进行拌种,并在返青期喷施杀菌剂,探索出一种小麦茎基腐病的综合防治方法。在此基础上,本发明提出了如下技术方案:
本发明提供了解淀粉芽孢杆菌的用途,所述用途是将解淀粉芽孢杆菌用于制备具有小麦茎基腐病防治效果的药剂。
在上述用途中,所述药剂选自拌种药剂。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复配拌种药剂,是由解淀粉芽孢杆菌菌剂、甲哌鎓水剂和噻呋酰胺药剂复配而成;其中,所述解淀粉芽孢杆菌菌剂的菌含量选自≥1×1010CFU/mL,所述甲哌鎓水剂的浓度为250g/L,所述噻呋酰胺药剂的浓度为240g/L。
上述解淀粉芽孢杆菌菌剂、噻呋酰胺药剂以及甲哌鎓水剂的体积比选自
1000:75~125:400;优选为1000:75:400或1000:125:400。
上述解淀粉芽孢杆菌菌剂可以自制,也可以通过商业渠道购买。自制或商业渠道购买,其菌剂中的含菌量应当满足≥1×1010CFU/mL。如果采用自制方式制备上述解淀粉芽孢杆菌菌剂,其可以选用专利CN201910812781.7公开的技术,也可以采用其它任何可行的现有技术,例如专利CN202011568910.1。
上述甲哌鎓水剂可以自制,也可以通过商业渠道购买。自制或商业渠道购买,其水剂中甲哌鎓的浓度应当为250g/L。
上述噻呋酰胺药剂可以自制,也可以通过商业渠道购买。自制或商业渠道购买,其药剂中的噻呋酰胺浓度应当为240g/L。如果采用自制方式制备上述噻呋酰胺药剂,其可以选自如下方式:将噻呋酰胺溶于任何农药可接受的溶剂(例如乙腈,甲苯、二氯甲烷,丙酮、乙酸乙酯等溶剂)中,制备成浓度为240g/L的噻呋酰胺药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邹城市农业农村局,未经邹城市农业农村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1356982.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