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生活垃圾与污泥协同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211577251.7 | 申请日: | 2022-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5717710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2-28 |
发明(设计)人: | 于怀星;袁维芳;宋平;邱仲业;王浩;肖思华;袁丁;颜转松;陈树强;张锦航;容毅浜;刘杰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50 | 分类号: | F23G5/50;F23G5/44;F23G5/46;F23J15/02;F23J15/04 |
代理公司: | 佛山市海融科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77 | 代理人: | 罗尹清 |
地址: | 51003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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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生活 垃圾 污泥 协同 焚烧 烟气 控制系统 | ||
1.一种用于生活垃圾与污泥协同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包括焚烧炉、污泥输送装置、辅助燃烧装置、烟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温度传感器、第一烟气在线监测仪、控制器;
所述焚烧炉上设置有污泥投放入口、送风口、烟气排放管道,所述污泥投放入口与所述污泥输送装置相连,所述送风口与所述辅助燃烧装置相连,所述温度传感器设置在所述焚烧炉内;所述烟气净化装置设置有烟气进入口和烟气排放出口,所述烟气进入口与所述烟气排放管道相连通,所述第一烟气在线监测仪设置在所述烟气进入口处;
所述污泥输送装置、所述辅助燃烧装置、所述温度传感器、所述第一烟气在线监测仪分别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生活垃圾与污泥协同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净化装置包括依次相连的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器、臭氧脱硝除臭器、喷淋塔、除雾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生活垃圾与污泥协同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排放出口处设置有第二烟气在线监测仪,所述第二烟气在线监测仪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生活垃圾与污泥协同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烟气在线监测仪包括烟尘浓度监测器、HCl浓度监测器、CO浓度检测器、SO2浓度监测器、NOx浓度监测器,所述烟尘浓度监测器、所述HCl浓度监测器、所述CO浓度检测器、所述SO2浓度监测器、所述NOx浓度监测器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生活垃圾与污泥协同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烟气在线监测仪的监测频率为每30分钟采集一次。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生活垃圾与污泥协同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烟气在线监测仪包括烟尘浓度监测器、HCl浓度监测器、CO浓度检测器、SO2浓度监测器、NOx浓度监测器,所述烟尘浓度监测器、所述HCl浓度监测器、所述CO浓度检测器、所述SO2浓度监测器、所述NOx浓度监测器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生活垃圾与污泥协同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烟气在线监测仪的监测频率为每30分钟采集一次。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生活垃圾与污泥协同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生活垃圾与污泥协同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还包括污泥干化处理装置,所述污泥干化处理装置与所述污泥输送装置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生活垃圾与污泥协同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生活垃圾与污泥协同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还包括余热锅炉,所述余热锅炉分别与所述烟气排放管道和所述污泥干化处理装置连接,将从所述烟气排放管道获得的热量用于对所述污泥进行干化处理。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生活垃圾与污泥协同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生活垃圾与污泥协同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还包括污泥调理剂投放装置,所述污泥调理剂投放装置设置在所述污泥输送装置上,所述污泥调理剂投放装置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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