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弹窗拦截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211741604.2 | 申请日: | 2022-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6088986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09 |
发明(设计)人: | 李冲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9/451 | 分类号: | G06F9/451 |
代理公司: | 北京风雅颂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403 | 代理人: | 孙晓凤 |
地址: | 518118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拦截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存储 介质 | ||
本申请提供一种弹窗拦截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响应于非用户请求弹出目标弹窗,获取所述目标弹窗的属性信息;根据所述属性信息以及预先构建的数据库判断所述目标弹窗是否需要拦截;响应于所述目标弹窗需要拦截,根据所述目标弹窗的窗口层级确定所述目标弹窗的拦截方式,其中,所述窗口层级能够表示所述目标弹窗在进程中的层级。本申请提供的方法根据窗口层级确定弹窗的拦截方式,能够对不同的弹窗进行针对性地拦截,增加了广告窗口拦截的成功率,同时避免对正常弹窗的错误拦截,提升了广告窗口拦截的整体效率以及用户体验。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弹窗拦截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用户在使用电子设备时,经常会遇到广告弹窗,其来源多为随普通应用程序一起被下载安装的恶意应用程序,恶意应用程序会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加载广告弹窗,并将其显示在窗口界面中。这些广告弹窗不仅影响用户浏览正常的窗口界面,还可能被用户误点,影响用户的使用体验。
相关技术中对广告弹窗采用统一的拦截方式,但这就有可能导致弹窗拦截不彻底,或者错误拦截与广告弹窗相关联的其他正常弹窗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弹窗拦截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基于上述目的,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弹窗拦截方法,包括:响应于非用户请求弹出目标弹窗,获取所述目标弹窗的属性信息;根据所述属性信息以及预先构建的数据库判断所述目标弹窗是否需要拦截;响应于所述目标弹窗需要拦截,根据所述目标弹窗的窗口层级确定所述目标弹窗的拦截方式,其中,所述窗口层级能够表示所述目标弹窗在进程中的层级。
可选地,所述根据所述目标弹窗的窗口层级确定所述目标弹窗的拦截方式,包括:响应于所述目标弹窗的窗口层级为能够设定的最小值,拦截所述目标弹窗所在的整个进程;响应于所述目标弹窗的窗口层级大于所述最小值,仅拦截所述目标弹窗。
可选地,所述目标弹窗包括主窗口,或主窗口与至少一个副窗口,所述属性信息至少包括主窗口信息、或所述主窗口信息以及副窗口信息,所述副窗口信息至少包括副窗口数量;所述根据所述属性信息以及预先构建的数据库判断所述目标弹窗是否需要拦截,包括:根据所述主窗口信息以及所述数据库执行所述目标弹窗是否需要拦截的第一判断;响应于所述第一判断的结果为需要拦截,则确定所述目标弹窗需要拦截;响应于所述副窗口数量为零,且所述第一判断的结果为不需要拦截,则确定所述目标弹窗不需要拦截;响应于所述副窗口数量不为零,且所述第一判断的结果为不需要拦截,则根据所述副窗口信息以及所述数据库执行所述目标弹窗是否需要拦截的第二判断;响应于所述第二判断的结果为需要拦截,则确定所述目标弹窗需要拦截,响应于所述第二判断的结果为不需要拦截,则确定所述目标弹窗不需要拦截。
可选地,所述主窗口信息至少包括所述主窗口的主标题信息、主链接信息、区域信息、进程信息;所述根据所述主窗口信息以及所述数据库执行所述目标弹窗是否需要拦截的第一判断,包括:根据所述主标题信息以及所述数据库执行所述目标弹窗是否需要拦截的第三判断,响应于所述第三判断的结果为需要拦截,则确定所述第一判断的结果为需要拦截;响应于所述第三判断的结果为不需要拦截,则根据所述主链接信息以及所述数据库执行所述目标弹窗是否需要拦截的第四判断,响应于所述第四判断的结果为需要拦截,则确定所述第一判断的结果为需要拦截;响应于所述第四判断的结果为不需要拦截,则根据所述区域信息以及所述数据库执行所述目标弹窗是否需要拦截的第五判断,响应于所述第五判断的结果为不需要拦截,则确定所述第一判断的结果为不需要拦截;响应于所述第五判断的结果为需要拦截,则根据所述进程信息以及所述数据库执行所述目标弹窗是否需要拦截的第六判断,响应于所述第六判断的结果为需要拦截,则确定所述第一判断的结果为需要拦截,响应于所述第六判断的结果为不需要拦截,则确定所述第一判断的结果为不需要拦截。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1741604.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