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自带废气处理的炭化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2220756944.1 | 申请日: | 2022-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216837820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28 |
发明(设计)人: | 曲广义;沈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长三角聚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B53/02 | 分类号: | C10B53/02;C10B21/18 |
代理公司: | 杭州云睿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54 | 代理人: | 杨淑芳 |
地址: | 311121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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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废气 处理 炭化 机构 | ||
1.一种自带废气处理的炭化机构,包括炭化箱体(1)和高温燃烧箱(2),其特征在于,所述炭化箱体(1)包括若干第一炭化箱(3)、若干第二炭化箱(4)和若干第三炭化箱(5),所述第一炭化箱(3)、第二炭化箱(4)和第三炭化箱(5)顶部都设置有接通的烟气排放管道(16),所述烟气排放管道(16)一端与高温燃烧箱(2)接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带废气处理的炭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炭化箱(3)、第二炭化箱(4)和第三炭化箱(5)内部都设置有若干炭化管(6)和裂解气排放管(7),所述裂解气排放管(7)与炭化管(6)接通,且裂解气排放管(7)位于炭化管(6)上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自带废气处理的炭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炭化箱(4)和第三炭化箱(5)中的裂解气排放管(7)上设置有若干排气口(8)。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自带废气处理的炭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炭化管(6)内部设置有螺旋送料轴(9)。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自带废气处理的炭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炭化箱(3)和第二炭化箱(4)之间还设置有热气输送管道(1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自带废气处理的炭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温燃烧箱(2)、第一炭化箱(3)、第二炭化箱(4)和第三炭化箱(5)上都设置有点火器(11)、进气管(12)和若干温感探头(15),所述点火器(11)位于高温燃烧箱(2)、第一炭化箱(3)、第二炭化箱(4)和第三炭化箱(5)的任意一外侧壁上,所述进气管(12)都位于高温燃烧箱(2)、第一炭化箱(3)、第二炭化箱(4)和第三炭化箱(5)的底部,所述温感探头(15)位于高温燃烧箱(2)、第一炭化箱(3)、第二炭化箱(4)和第三炭化箱(5)的任意一内侧壁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自带废气处理的炭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温燃烧箱(2)顶部还设置有尾气排放管道(13)。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自带废气处理的炭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炭化箱(3)、第二炭化箱(4)和第三炭化箱(5)都通过落料管道(14)连接在一起,所述落料管道(14)的两端都接在炭化管(6)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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