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气溶胶产生装置及其雾化器、主机有效
申请号: | 202220936264.8 | 申请日: | 2022-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7564977U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14 |
发明(设计)人: | 邓超;皮廖希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吉迩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46 | 分类号: | A24F40/46;A24F40/40;A24F40/42;A24F40/10 |
代理公司: | 深圳得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762 | 代理人: | 袁江龙 |
地址: | 518052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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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气溶胶 产生 装置 及其 雾化器 主机 | ||
1.一种用于气溶胶产生装置的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包括:
主机本体,所述主机本体形成有容置腔;
主机电极组件,包括第一主机电极、第二主机电极及第三主机电极,所述第一主机电极、所述第二主机电极及所述第三主机电极均安装在所述主机本体内;
其中,所述容置腔用于插置气溶胶产生装置的雾化器,所述第二主机电极及所述第三主机电极设置于所述第一主机电极的外周侧,以使得所述雾化器在所述主机本体的周向上分别位于第一位置及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一主机电极、所述第二主机电极及所述第三主机电极在所述第一位置分别与所述雾化器呈可导电状态,所述第二主机电极与所述第三主机电极在所述第二位置分别与所述雾化器呈可导电状态,且所述第一主机电极在所述第二位置与所述雾化器脱离所述可导电状态,进而使得所述雾化器在第一位置及第二位置的雾化电阻不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主机电极与所述第三主机电极的极性相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主机电极包括第一子电极及第二子电极,所述第三主机电极包括第三子电极及第四子电极,所述第一子电极与所述第三子电极用于在所述第一位置分别与所述雾化器呈可导电状态,所述第二子电极及所述第四子电极用于在所述第二位置分别与所述雾化器呈可导电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电极、所述第三子电极、所述第二子电极及所述第四子电极沿所述第一主机电极的外周向依次排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机电极相对于所述容置腔的对称中心呈偏心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在第一位置的雾化电阻小于所述雾化器在第二位置的雾化电阻,所述主机本体设有第一主机进气口及第二主机进气口,所述第一主机进气口用于在所述第一位置与所述雾化器连通,所述第二主机进气口用于在所述第二位置与所述雾化器连通,所述第一主机进气口的进气面积大于所述第二主机进气口的进气面积。
7.一种用于气溶胶产生装置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包括:
储液仓,用于存储气溶胶基质;
雾化芯,设置于所述储液仓内,所述雾化芯用于吸收并加热所述气溶胶基质,以产生气溶胶;
雾化电极组件,包括第一雾化电极、第二雾化电极及第三雾化电极,所述第一雾化电极、所述第二雾化电极及所述第三雾化电极均安装在所述储液仓上且分别与所述雾化芯电连接;
其中,所述储液仓用于插置于气溶胶产生装置的主机,以使得所述储液仓在所述主机的周向上分别位于第一位置及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一雾化电极、所述第二雾化电极及所述第三雾化电极在所述第一位置分别与所述主机呈可导电状态,所述第二雾化电极及所述第三雾化电极在所述第二位置分别与所述主机呈可导电状态,且所述第一雾化电极在所述第二位置与所述主机脱离所述导电状态,从而使得所述雾化芯在所述第一位置及所述第二位置的雾化电阻不同。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芯包括吸液件及加热件,所述吸液件用于吸收所述气溶胶产生基质,所述加热件包括第一引脚、第二引脚、第三引脚、第一发热体及第二发热体,所述第一引脚与所述第一雾化电极电连接、第二引脚与所述第二雾化电极电连接、所述第三引脚与所述第三雾化电极电连接,所述第二引脚、所述第一引脚及所述第三引脚依次间隔设置,所述第一发热体分别与所述第一引脚及所述第二引脚连接,所述第二发热体分别与所述第一引脚及所述第三引脚连接,以在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第一发热体与所述第二发热体呈并联状态加热所述气溶胶基质,在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一发热体与所述第二发热体呈串联状态加热所述气溶胶基质。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雾化电极与所述第三雾化电极的极性相反。
10.一种气溶胶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溶胶产生装置包括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主机及权利要求7-9中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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