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建筑石膏粉炒粉除尘一体化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221088624.X | 申请日: | 2022-05-06 |
公开(公告)号: | CN217764142U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08 |
发明(设计)人: | 裴亚弟;方炎章;潘朝权;刘小罗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方大新型建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26B3/10 | 分类号: | F26B3/10;F26B23/10;F26B25/00;F26B25/12 |
代理公司: | 成都希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26 | 代理人: | 温国杰 |
地址: | 610015 四川省成都市***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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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建筑 石膏粉 除尘 一体化 设备 | ||
1.建筑石膏粉炒粉除尘一体化设备,包括除尘设备(101)和连接在除尘设备(101)底部的炒粉设备(102);所述炒粉设备(102)的内腔中设置有布风板(103)和位于布风板(103)上方的加热装置(104);所述炒粉设备(102)上设置有粉料出口(105);
其特征在于,所述炒粉设备(102)内设置有出料管(106)和出料压力空气管(107);所述出料管(106)的出料端与粉料出口(105)连通;所述出料管(106)的进料端向下延伸至加热装置(104)的下方;
所述出料压力空气管(107)的进气端设置在布风板(103)的下方;所述出料压力空气管(107)的出气端设置在布风板(103)的上方、并延伸至出料管(106)的进料端处;所述出料压力空气管(107)出气端的气流方向正对出料管(106)进料端的内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石膏粉炒粉除尘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管(106)竖向设置,所述出料压力空气管(107)竖向设置在出料管(106)的正下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石膏粉炒粉除尘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管(106)的进料端与出料压力空气管(107)的出气端之间具有50-100mm的间距。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石膏粉炒粉除尘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设备(101)的下方连接有两个炒粉设备(102);第一个炒粉设备(102)的粉料出口(105)与第二个炒粉设备(102)的内腔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建筑石膏粉炒粉除尘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个炒粉设备(102)与第二个炒粉设备(102)之间设置有返料装置;所述返料装置包括返料管(108)和返料压力空气管(109);
所述返料管(108)的出料端与第一个炒粉设备(102)的内腔连通,返料管(108)的进料端与第二个炒粉设备(102)的内腔连通;
所述返料压力空气管(109)的进气端设置在炒粉设备(102)的外部;所述返料压力空气管(109)的出气端设置在第二个炒粉设备(102)的内腔中、并延伸至返料管(108)的进料端处;所述返料压力空气管(109)出气端的气流方向正对返料管(108)进料端的内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建筑石膏粉炒粉除尘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返料装置还包括设置在炒粉设备(102)外的调节阀(110);所述调节阀(110)串联在返料压力空气管(109)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建筑石膏粉炒粉除尘一体化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个炒粉设备(102)与第二个炒粉设备(102)具有共用的侧壁,所述返料管(108)贯穿该共用的侧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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