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脱氯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221244161.1 | 申请日: | 2022-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218133975U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27 |
发明(设计)人: | 温亚菲;赵峰娃;姚源;程占;秦宗甲;汪勇;裴程林;王中华;李宗阳;李洋;韩啸;权登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海螺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分类号: | B09B3/00;B09B3/70;B09B101/30 |
代理公司: | 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07 | 代理人: | 蒋兵魁 |
地址: | 241000 安徽省芜湖市江北新兴产***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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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生活 垃圾 焚烧 水洗 设备 | ||
1.一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脱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脱氯设备包括一级溶解制浆部件(1),一级溶解制浆部件(1)连通飞灰输送管路(2),一级固液分离部件(3)连通一级溶解制浆部件(1),一级固液分离部件(3)连通滤液池(4),滤液池(4)连通一级溶解制浆部件(1),一级固液分离部件(3)连通二级溶解制浆部件(5),二级溶解制浆部件(5)连通二级固液分离部件(6),二级固液分离部件(6)连通多个洗液池(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脱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脱氯设备的滤液池(4)连通水处理部件(8),二级固液分离部件(6)连通湿飞灰排出管路(9)。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脱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洗液池(7)包括第一洗液池(10)、第二洗液池(11)、第三洗液池(12)、第四洗液池(1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脱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级固液分离部件(6)分别通过支管连通第一洗液池(10)、第二洗液池(11)、第三洗液池(12)、第四洗液池(13)。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脱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四洗液池(13)连通一级溶解制浆部件(1)。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脱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脱氯设备的第一洗液池(10)、第二洗液池(11)通过回流管路(14)连通二级固液分离部件(6)。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脱氯设备,其特征在于:清水池(15)连通回流管路(14)。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脱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三洗液池(12)连通二级溶解制浆部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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