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回收抓取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221304291.X | 申请日: | 2022-05-27 |
公开(公告)号: | CN217496555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27 |
发明(设计)人: | 王志;梁怀奋;杨帆;刘嘉伟;李庄;张思思;张洁;薛俊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西晋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F1/02 | 分类号: | B64F1/02;B60P3/36 |
代理公司: | 太原达引擎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4120 | 代理人: | 郭栋梁 |
地址: | 030000 山西省太原***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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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回收 抓取 装置 | ||
1.一种无人机回收抓取装置,包括房车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房车主体(1)的顶部外表面固定安装有支撑台(2),所述支撑台(2)的底部内表面活动连接有L型底板(3),所述支撑台(2)的内表面固定安装有电动伸缩杆(4),所述L型底板(3)的顶部外表面固定安装有两个挤压箱(5),所述L型底板(3)的顶部外表面活动连接有无人机主体(6),所述L型底板(3)的外表面活动连接有两个外夹板(7),两个所述外夹板靠近内侧的一侧均固定安装有两个弹簧(8),所述L型底板(3)的顶部外表面活动连接有两个内夹板(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回收抓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L型底板(3)的顶部外表面活动连接有两个挤压板(9),四个所述弹簧(8)的外表面分别与两个挤压板(9)的外表面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回收抓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台(2)的内表面固定安装有电机(12),所述电机(12)的输出端固定安装有齿轮(13),所述齿轮(13)的外表面啮合连接有齿条(1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回收抓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台(2)的内表面活动连接有隔板(15),所述隔板(15)的外表面与齿条(14)的顶部外表面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回收抓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伸缩杆(4)的外表面与L型底板(3)的右侧外表面固定连接,两个所述挤压箱(5)的内表面分别与两个外夹板(7)的外表面活动连接,两个所述内夹板(11)的外表面分别与两个挤压箱(5)的内表面活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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