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实用性强的空气炸锅有效
申请号: | 202222054961.3 | 申请日: | 2022-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217852552U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22 |
发明(设计)人: | 张一驰;潘华远;黄成洲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上海泰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3 | 代理人: | 孙健 |
地址: | 315327 浙江省宁波***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实用性 空气 炸锅 | ||
1.一种实用性强的空气炸锅,包括机体(1),所述的机体(1)内部设置有烹饪腔(2),所述的机体(1)的前侧侧部设置有与烹饪腔(2)相连通的开口,所述的烹饪腔(2)的上侧设置有风道板(3),所述的风道板(3)的上侧设置有上机芯(4),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机芯(4)的前侧拼接设置有前沿部(5),所述的前沿部(5)位于所述开口的上侧且前沿部(5)与机体(1)的前侧轮廓相匹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用性强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沿部(5)和上机芯(4)之间设置有第一限位结构(6),使前沿部(5)与上机芯(4)无间隙拼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实用性强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限位结构(6)包括位于前沿部(5)的限位凸筋(7)以及位于上机芯(4)端部的下延边(8),所述的下延边(8)两端设置有与限位凸筋(7)形成卡接的限位卡槽(9),同时所述的限位凸筋(7)的内侧壁和下延边(8)的内侧壁相贴靠。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实用性强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沿部(5)上靠近限位凸筋(7)的内侧壁设置有至少一个限位支撑座(10),所述的下延边(8)卡入到限位支撑座(10)与限位凸筋(7)内侧壁之间形成的卡槽中。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实用性强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凸筋(7)的内侧壁上形成至少一个弧形内凹段(11),所述的下延边(8)的内侧壁上形成与弧形内凹段(11)匹配贴靠的弧形凸出段(1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用性强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沿部(5)和风道板(3)之间设置有第二限位结构(13)。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实用性强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限位结构(13)包括位于风道板(3)前端的限位翻边(14)和位于前沿部(5)下侧的匹配凹槽(15),所述的限位翻边(14)卡入到匹配凹槽(15)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用性强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机芯(4)、风道板(3)和前沿部(5)上设置有相互重叠的安装孔(16),通过穿过安装孔(16)的紧固件将所述的上机芯(4)、风道板(3)和前沿部(5)连接固定。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用性强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风道板(3)和上机芯(4)之间的边缘处通过多个紧固件进行固定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用性强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沿部(5)上安装有微动开关组件(17)和弹轴组件(18)。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22054961.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基于视觉定位技术的激光焊锡机
- 下一篇:一种空气炸锅照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