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应用于燃气加臭设备的除臭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222626432.6 | 申请日: | 2022-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8209036U | 公开(公告)日: | 2023-01-03 |
发明(设计)人: | 曹红波;刘鑫;席丹;李博;陈志豪;陈玉;廖瑶 | 申请(专利权)人: | 曹红波;卓裕(广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7D3/12 | 分类号: | F17D3/12;F17D5/00;F17D3/01;F17D3/18;B01D53/7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辉泓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510 | 代理人: | 刘海军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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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应用于 燃气 设备 除臭 装置 | ||
1.应用于燃气加臭设备的除臭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与加臭剂储液罐(1)上的呼吸阀(11)相连通的密封除臭结构(2),所述密封除臭结构(2)内装有与加臭剂不相溶的溶剂(21),所述除臭装置还包括进气组件,所述进气组件的一端与密封除臭结构(2)连通,且位于靠近密封除臭结构(2)底部的位置;所述进气组件的另一端与外界连通,且位于靠近密封除臭结构(2)顶部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燃气加臭设备的除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除臭结构(2)包括溶剂密封箱(22)以及设于溶剂密封箱(22)与呼吸阀(11)之间的第一呼吸管路(23),所述第一呼吸管路(23)的一端与呼吸阀(11)连通,所述第一呼吸管路(23)的另一端与溶剂密封箱(22)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应用于燃气加臭设备的除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呼吸管路(23)与溶剂密封箱(22)连通的一端位于溶剂密封箱(22)的顶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应用于燃气加臭设备的除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组件为与溶剂密封箱(22)相连通的第二呼吸管路(2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应用于燃气加臭设备的除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呼吸管路(24)包括依次连通的连接段(241)和竖向段(242),所述连接段(241)的端部与溶剂密封箱(22)相连通,所述竖向段(242)的端部与外界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于燃气加臭设备的除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竖向段(242)的竖向长度为h,其中h满足:1m≤h≤1.5m。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应用于燃气加臭设备的除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剂密封箱(22)内的溶剂水位为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九十。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应用于燃气加臭设备的除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剂密封箱(22)内的装液体积为一升至一点五升。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应用于燃气加臭设备的除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剂密封箱(22)上还设有用于监测溶剂密封箱(22)内水位的水位监测组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应用于燃气加臭设备的除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位监测组件包括呈中空柱状的连通器(3)以及设于连通器(3)与溶剂密封箱(22)之间的第一连接管路(31),所述第一连接管路(31)的一端与连通器(3)的底部连通,所述第一连接管路(31)的另一端与溶剂密封箱(22)的底部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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