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总磷快速消解器有效
申请号: | 202223415264.2 | 申请日: | 2022-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9161785U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09 |
发明(设计)人: | 齐元峰;权笑;范晨曦;徐畅;葛保鑫;郗斐;畑俊充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理工大学;江苏艾特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1/44 | 分类号: | G01N1/44;B01J19/24;G01N1/28 |
代理公司: | 青岛高晓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7104 | 代理人: | 刘佳 |
地址: | 266520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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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快速 消解 | ||
1.一种总磷快速消解器,其特征在于,该总磷快速消解器包括封装有催化剂的内层部件和填充有碳化硅电热填料夹层的外层部件,内层部件套接于外层部件内;
所述的内层部件的外壳为玻璃管,催化剂填充在玻璃管内,催化剂设置有可供物料传输的微通道;
所述的外层部件的外壳为玻璃管,碳化硅电热填料填充在玻璃管的内壁并成环形夹层设置,所述的外层部件两端设置有与碳化硅电热填料接触的导电环,所述的导电环通过孔连接导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总磷快速消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微通道的平均通道直径为0.3-2μ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总磷快速消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总磷快速消解器两端由玻璃管封装并设置有可供物料传输的管口。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总磷快速消解器,其特征在于,总磷快速消解器两端的管口直径小于外层部件的玻璃管管口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总磷快速消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催化剂为与内层部件的玻璃管相匹配的催化剂条。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总磷快速消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电环为铜环或不锈钢环,所述的导线为铜线或不锈钢丝。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总磷快速消解器,其特征在于,内层部件的玻璃管内径为8-12mm,外径为10-14mm,壁厚为1mm,长度为50-100mm;
外层部件的玻璃管内径为12-16mm,外径为14-18mm,壁厚为1mm,长度为55-10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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