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合同校验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310333367.4 | 申请日: | 2023-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6342331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27 |
发明(设计)人: | 王琛;杨亚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房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50/18 | 分类号: | G06Q50/18;G06F21/64 |
代理公司: | 北京太合九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10 | 代理人: | 张爱;刘戈 |
地址: | 100015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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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合同 校验 方法 装置 设备 存储 介质 | ||
1.一种电子合同校验方法,应用于交易服务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据接收到的第二用户终端针对目标交易对象的交易请求信息,向提供目标交易对象的第一用户终端发送合同模板,以供所述第一用户终端针对所述合同模板签署对应的身份信息后得到第一电子合同;
接收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发送的第二电子合同,所述第二电子合同是所述第二用户终端针对所述第一电子合同签署对应的身份信息后得到的;
接收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和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分别针对所述第二电子合同发起的电子签名请求,根据所述电子签名请求获取对所述第二电子合同进行电子签名后得到的第三电子合同,所述第三电子合同包括基于获取到的用于电子签名的身份信息生成的电子签名信息;
根据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预先提供的身份信息,结合所述第三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信息、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各自签署的身份信息,对所述第三电子合同进行合法性校验;
其中,所述第一用户与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对应,所述第二用户与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接收到的第二用户终端针对目标交易对象的交易请求信息,向提供目标交易对象的第一用户终端发送合同模板,包括:
接收所述第二用户终端针对目标交易对象发送的交易请求信息;
根据所述交易请求信息,确定与所述目标交易对象对应的合同模板;
将所述合同模板发送给提供所述目标交易对象的第一用户终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电子签名请求获取对所述第二电子合同进行电子签名后得到的第三电子合同,包括:
在接收到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发送的电子签名请求的情况下,获取所述第一用户和所述第二用户分别提供的身份信息;
分别向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发送验证信息,以供所述第一用户和所述第二用户进行身份验证;
在所述第一用户和所述第二用户分别验证通过的情况下,根据所述电子签名请求中的标识信息,确定对应的第二电子合同;
执行获取对所述第二电子合同进行电子签名后得到第三电子合同的操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对所述第二电子合同进行电子签名后得到第三电子合同,包括:
根据所述第一用户和所述第二用户分别提供的身份信息对所述第二电子合同进行电子签名,得到包含电子签名信息的第三电子合同;
或者,
将所述第一用户和所述第二用户分别提供的身份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电子合同发送至第三方设备,以供所述第三方设备根据所述第一用户和所述第二用户的身份信息对所述第二电子合同进行电子签名,以及接收所述第三方设备发送的包括所述电子签名信息的第三电子合同,所述第三电子合同是所述第三方设备根据用于电子签名的身份信息对所述第二电子合同进行电子签名后得到的,所述用于电子签名的身份信息为所述第一用户和所述第二用户分别提供的身份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预先提供的身份信息,结合所述第三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信息、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各自签署的身份信息,对所述第三电子合同进行合法性校验,包括:
获取所述第三电子合同中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签署的身份信息、所述第二用户终端签署的身份信息;
对所述第一用户、所述第二用户分别预先提供的身份信息和所述第一用户终端、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分别签署的身份信息进行一致性校验;
对所述第一用户、所述第二用户分别预先提供的身份信息和所述电子签名信息中携带的用于电子签名的身份信息进行一致性校验;
在所述第一用户终端、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分别签署的身份信息与所述电子签名信息中携带的用于电子签名的身份信息均通过一致性校验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第三电子合同合法性校验通过。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识别所述第一电子合同中可编辑信息项的第一内容和所述第三电子合同中可编辑信息项的第二内容;
在所述第一内容和所述第二内容一致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第三电子合同未被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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