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备空气净化功能的除尘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310557217.1 | 申请日: | 2023-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6272219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8-04 |
发明(设计)人: | 邹拥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豪骏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0/20 | 分类号: | B01D50/20;B01D46/56;B01D46/88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行阳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738 | 代理人: | 李建贺 |
地址: | 300353 ***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备 空气净化 功能 除尘 装置 | ||
1.一种具备空气净化功能的除尘装置,包括除尘箱(1),除尘箱(1)的顶部安装有进气罩(11),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箱(1)一侧并排开设有第一除尘通道(2)和第二除尘通道(3),进气罩(11)、第一除尘通道(2)以及第二除尘通道(3)依次连通,且第一除尘通道(2)内安装有第一除尘组件(4),第二除尘通道(3)内安装有第二除尘组件(5);所述第一除尘组件(4)包括第一框架(41)和第一过滤棒(42),第一框架(41)内设置有多个间隔设置且用于安装第一过滤棒(42)的第一装配室(411),所述第二除尘组件(5)包括第二框架(51)和第二过滤棒(52),第二框架(51)内设置有多个间隔设置且用于安装第二过滤棒(52)的第二装配室(511);所述第一框架(41)顶部正对每个第一装配室(411)的位置处均开设有框架进气孔(412),所述除尘箱(1)于第一装配室(411)的正上方开设有顶部进气孔(12),且当任一第一装配室(411)位于第一除尘通道(2)内部时,框架进气孔(412)与顶部进气孔(12)连通;所述第一装配室(411)和第二装配室(511)之间设置有气流中转室(6),所述气流中转室(6)开设于除尘箱(1)内部,气流中转室(6)与第一装配室(411)通过多组沿竖直方向阵列的前端气流中转孔(61)连通,气流中转室(6)与第二装配室(511)通过多组沿竖直方向阵列的后端气流中转孔(62)连通,所述气流中转室(6)于多组前端气流中转孔(61)上方位置处均固定设置有导流板(63),所述导流板(63)呈弧形向下倾斜;所述第二装配室(511)的底部转动连接有用于固定第二过滤棒(52)的第二固定套(512),第二装配室(511)的顶部正对第二固定套(512)的位置处设置有第二对接套(513),第二对接套(513)上方设置有顶板(5131),且第二对接套(513)与顶板(5131)转动连接,顶板(5131)与第二装配室(511)顶部之间安装有用于调整顶板(5131)升降的螺纹杆(5132),所述第二对接套(513)的周向面固定设置有多组倾斜设置的迎风板(5134);所述第一装配室(411)的顶部固定设置有分流板(413),分流板(413)自框架进气孔(412)下方横穿而过,第一过滤棒(42)位于分流板(413)正下方且第一过滤棒(42)自上至下截面尺寸逐渐增大;所述分流板(413)截面为三角形,且分流板(413)的两侧斜面正对框架进气孔(412)以将自框架进气孔(412)进入的气流一分为二;所述第一装配室(411)的相对两侧表面均设置为波浪形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空气净化功能的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箱(1)于气流中转室(6)的底部位置处开设有集尘室(7),集尘室(7)内安装有集尘盒(71),集尘盒(71)顶部开口,且气流中转室(6)与集尘室(7)通过多组集尘孔(64)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空气净化功能的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装配室(411)的底部可拆卸安装有用于固定第一过滤棒(42)的第一固定套(41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空气净化功能的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除尘通道(3)的下方开设有出气道(31),第二除尘通道(3)的底部开设有与出气道(31)连通的出气长条孔(32),第二框架(51)于每个第二装配室(511)的底部位置处均开设有与出气长条孔(32)连通的下沉孔(514)。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豪骏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未经天津豪骏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310557217.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