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激光发射装置、激光接收装置及激光雷达在审
申请号: | 202310600874.X | 申请日: | 2023-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6482655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25 |
发明(设计)人: | 冯亮;种洪涛;王刚;付团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S7/481 | 分类号: | G01S7/481;G01S17/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爱迪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41 | 代理人: | 何婷 |
地址: | 710077 陕***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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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发射 装置 接收 激光雷达 | ||
1.一种激光发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发射包括:
光源载体;
第一基座,设置于所述光源载体的一侧;
光源,设置于所述光源载体相对于所述第一基座的另一侧,用于向探测区域发射激光;
第一透镜,设置于所述光源的出光侧,用于接收所述激光,并减小所述激光的光束发散角;
第二透镜,设置于所述第一基座上,用于接收所述第一透镜输出的激光,并对接收到的激光进行准直后输出;
其中,所述第一透镜的光焦度占所述激光发射装置的总光焦度的比例为第一比例,所述第二透镜的光焦度占所述激光发射装置的总光焦度的比例为第二比例,并且,所述第一比例和所述第二比例均大于0,所述第一比例与所述第二比例之和为1。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发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比例大于所述第二比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发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通过第一固定件固定于所述光源载体上或直接固定于所述光源载体上,或
所述第一透镜通过第一固定件固定于所述第一基座上或直接固定于所述第一基座上。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激光发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件为第一悬臂结构,所述第一透镜固定于所述第一悬臂结构的自由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激光发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悬臂结构的固定端采用与所述光源载体相同或不同的材料,或所述第一悬臂结构的固定端采用与所述第一基座相同或不同的材料,和/或
所述第一悬臂结构的自由端采用与所述光源载体相同或不同的材料,或所述第一悬臂结构的自由端采用与所述第一基座相同或不同的材料。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激光发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件包括第一固定块和第二固定块,所述第一固定块和所述第二固定块设置在与所述第一透镜的光轴相交的方向上且不阻挡所述激光的光路,所述第一透镜位于所述第一固定块和所述第二固定块之间,所述第一固定块和所述第二固定块均与所述第一透镜抵接以夹紧固定所述第一透镜。
7.一种激光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接收装置包括:
探测器载体;
第二基座,设置于所述探测器载体的一侧;
第三透镜,设置于所述二基座上,用于接收并汇聚来自探测区域的反射激光;
第四透镜,用于接收并汇聚所述第三透镜输出的激光;
探测器,设置于所述探测器载体相对于所述第二基座的另一侧,用于接收经过所述第四透镜汇聚后的激光;
其中,所述第三透镜的光焦度占所述激光接收装置的总光焦度的比例为第三比例,所述第四透镜的光焦度占所述激光接收装置的总光焦度的比例为第四比例,并且,所述第三比例和所述第四比例均大于0,所述第三比例与所述第四比例之和为1。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激光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比例小于所述第四比例。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激光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通过第二固定件固定于所述探测器载体上或直接固定于所述探测器载体上,或
所述第四透镜通过第二固定件固定于所述第二基座上或直接固定于所述第二基座上。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激光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件为第二悬臂结构,所述第四透镜固定于所述第二悬臂结构的自由端。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激光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悬臂结构的固定端采用与所述探测器载体相同或不同的材料,或所述第二悬臂结构的固定端采用与所述第二基座相同或不同的材料,和/或
所述第二悬臂结构的自由端采用与所述探测器载体相同或不同的材料,或所述第二悬臂结构的自由端采用与所述第二基座相同或不同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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