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不燃烧烟具有效
申请号: | 202320027469.9 | 申请日: | 2023-01-05 |
公开(公告)号: | CN219270172U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30 |
发明(设计)人: | 陈家太;周胜文;过继发;孔哲;林云燕;李雪;陈时凯;刘光烜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赛尔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46 | 分类号: | A24F40/46;A24F40/40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周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松岗大道1***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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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烧 烟具 | ||
1.一种不燃烧烟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和发热结构,所述壳体内设有容置可雾化材料的容置筒,所述发热结构安装在所述容置筒中,所述发热结构包括用于插入所述可雾化材料的针式管体和碳纤维发热体,所述针式管体内具有密封腔,所述密封腔为真空腔或具有保护所述碳纤维发热体的保护气体,所述碳纤维发热体安装在所述密封腔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燃烧烟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筒的顶部具有供所述可雾化材料插入的开口,所述容置筒的底部设有承载所述发热结构的底板,所述底板设有至少一个第一进气孔。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不燃烧烟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针式管体整体呈锥形,所述针式管体的端部固定于所述底板,所述针式管体的外径从所述底板向着靠近所述开口的方向逐渐减小。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不燃烧烟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针式管体包括固定部和插入部,所述固定部的一端固定于所述底板,所述固定部的另一端与所述插入部连接,所述插入部的外径从所述固定部向着靠近所述开口的方向逐渐减小。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不燃烧烟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针式管体的底部设有密封板,所述密封板设置在所述底板上,所述发热结构还包括导电引脚,所述导电引脚的一端与所述碳纤维发热体电性连接,所述导电引脚的另一端穿过所述密封板和所述底板设置。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不燃烧烟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不燃烧烟具还包括电源组件,所述电源组件安装在所述壳体内,所述导电引脚与所述电源组件电性连接;所述电源组件包括电池和电路板,所述电池与所述电路板电性连接,所述导电引脚与所述电路板电性连接。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不燃烧烟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内设有支撑架,所述底板设置在所述支撑架上,所述壳体的底部设有至少一个第二进气孔。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燃烧烟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筒的外壁或内壁设有反射层,所述反射层用于反射红外波至所述可雾化材料上。
9.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不燃烧烟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结构还包括一根支撑柱,所述支撑柱设置在所述密封腔中,所述碳纤维发热体缠绕在所述支撑柱上。
10.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不燃烧烟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结构还包括至少两根支撑柱,所述支撑柱设置在所述密封腔中,每根所述支撑柱上均缠绕有所述碳纤维发热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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