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外壳部件、电池单体、电池及用电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320167989.X | 申请日: | 2023-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219513285U | 公开(公告)日: | 2023-08-11 |
发明(设计)人: | 陈小波;顾明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50/30 | 分类号: | H01M50/30;H01M50/204;H01M50/244;H01M50/289;H01M50/342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飞联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857 | 代理人: | 刘杰 |
地址: | 352100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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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外壳 部件 电池 单体 用电 设备 | ||
1.一种外壳部件,用于电池单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部件包括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第二表面沿第一方向相对设置,所述外壳部件设置有从所述第一表面沿靠近所述第二表面的方向凹陷的第一槽部;
所述外壳部件在所述第一槽部的底部形成薄弱区,所述薄弱区被配置为在所述电池单体泄放内部压力时被破坏,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薄弱区背离所述第一槽部的一侧设置有凸出于所述第二表面的凸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壳部件,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一槽部包括位于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第二表面之间的第一槽底面,所述第一槽底面与所述第二表面之间的最小距离为D,所述凸部凸出于所述第二表面的高度为H,0.01≤H/(D+H)≤0.67。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外壳部件,其特征在于,0.03≤H/(D+H)≤0.33。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壳部件,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凸部凸出于所述第二表面的高度为H,0.01mm≤H≤0.96mm。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外壳部件,其特征在于,0.05mm≤H≤0.55m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壳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槽部包括第一槽底面和与所述第一槽底面相连的第一槽侧面,所述第一槽侧面与所述第一槽底面所呈角度为θ,单位为度;所述第一槽侧面与所述第一槽底面相连于连接位置,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外壳部件在所述连接位置处的最小残留厚度为L,单位为mm;90≤θ/L≤5833。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外壳部件,其特征在于,220≤θ/L≤933。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外壳部件,其特征在于,90°≤θ≤175°。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外壳部件,其特征在于,0.03mm≤L≤1mm。
10.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外壳部件,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一槽部包括位于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第二表面之间的第一槽底面;
所述凸部的外表面与所述第二表面相连形成第一轮廓线,所述第一轮廓线沿所述第一方向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一槽底面内。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外壳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轮廓线的沿所述第一方向投影在所述第一槽底面内与所述第一槽底面的边缘线重合。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外壳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轮廓线沿所述第一方向的投影在所述第一槽底面内与所述第一槽底面的边缘线不接触。
13.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外壳部件,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一槽部包括位于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第二表面之间的第一槽底面;
所述凸部的外表面与所述第二表面相连形成第一轮廓线,所述第一轮廓线限定出第一区域,所述第一槽底面的边缘线沿所述第一方向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一区域内,且与所述第一轮廓线不接触。
14.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外壳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部的外表面与所述第二表面相连形成第一轮廓线,所述第一轮廓线限定出第一区域,所述第一区域的面积为S1,所述第一区域沿所述第一方向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一槽部内的部分的面积为S2,S2/S1≥0.6。
15.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外壳部件,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凸部背离所述第二表面的表面为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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