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照明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320448395.6 | 申请日: | 2023-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219082920U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26 |
发明(设计)人: | 崔传辉;张朋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唐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15/00 | 分类号: | F21V15/00;B08B1/02;F21W131/402 |
代理公司: | 济南光启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92 | 代理人: | 陈芳 |
地址: | 252800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照明设备 | ||
1.一种照明设备,包括竖立在地面上的空心杆(1),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杆(1)的侧壁底部开设有气孔,气孔内部设置有气嘴(11),空心杆(1)的内部设置有通过气压调节高度的活塞(3),活塞(3)的顶部设置有灯体(5),灯体(5)的顶部设置有顶板(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杆(1)内壁的顶部设置有橡皮环(13),橡皮环(13)的内壁与灯体(5)的外壁紧密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杆(1)的内壁位于橡皮环(13)底部的位置固定连接有挡环(12),挡环(12)的内壁直径大于橡皮环(13)的内壁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塞(3)的顶部通过连接柱(4)连接灯体(5),且连接柱(4)的长度与橡皮环(13)加上挡环(12)的长度相等。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橡皮环(13)的顶部与空心杆(1)的顶部位于同一水平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5)的顶部设置有顶板(6),顶板(6)的顶部设置有配重椎(6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高唐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高唐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320448395.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石油修井排管装置
- 下一篇:一种透镜和照明模组